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颁布者:国土资源部 颁布日期:2008-11-29 实施日期:2009-01-01 实效性: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资源部令 第42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修正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徐绍史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修正) 第一条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