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高度的正确算法
我是新手 对于规范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我这个帖子就专门针对建筑规范 如大家有哪里不清楚 理解或觉得矛盾的地方就提出来 大家在回答的时候 在前面加上“回答X楼:” 这样看帖的人就会很快找到问题 好了 我是一楼 我的问题是这个: 在2009版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第2.3.2规定 :在除特殊地区(机场,文物保护等)外,其建筑高度,平顶房屋按其建筑外墙散水处至屋面面层计算,如有女儿墙,按女儿墙顶点计算;坡屋顶按建筑外墙散水至建筑屋檐和屋脊平均高度计算。在《民用通则》中也是如此规定的,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中:建筑高度为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或檐口的高度。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年版中:建筑高度,坡屋面至檐口,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至屋面面层。 我想问下到底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我说的是建筑高度也许很幼稚 但我很迷惑了很久 望前辈给新手一点……
建筑高度到底以哪个规范为准啊?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4.3 建筑高度控制 4.3.1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3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4 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注: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4.3.2 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2 非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人建筑高度内: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
关于住宅建筑高度计算的讨论
本帖最后由 烈风 于 2017-5-19 10:43 编辑 按照《建规》2014的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A.0.1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第6款: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可以分步解读为:a、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不计入建筑高度;b、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那问题来了:如果上述a与b都同时出现呢?如何计算建筑高度?举例:某住宅的室外至屋面总高是30m,其中,自行车库为1.8m,它的室内外高差为0.6m,那它的建筑高度是多少米?A: 30-1.8-0.6=27.6m(只要不超指标,减扣值按合并考虑);B: 30-1.8=28.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