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焊接接头送检的疑问~
目前好像很多人都说电渣压力焊件送检,就是同种牌号,不同规格,各取一组(三根)每组代表批量是300个接头。按照这种送法,假如是16到25的,就要送上5组焊件(每种规格不超过300个接头情况下,且全部同牌号)但是我查阅了JGJ18-2003钢筋焊接与验收规范,里面提到电渣压力焊取样为同种牌号取三根代表300个批头为一组。还注明:多种规格的同牌号只取规格最大的。假如按这种送法,那么只须2组规格最大的焊件足够(不同规格的接头总数不超过600,且全部同牌号)而且JGJ-2003是现行最新规范,却是2003年发行的,是不是我入行晚,出了新规定?如果不是出了新规定,那我能按照下面那种方式送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