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线路拉线必须装设绝缘子
原水电部1978年12月31日颁发的《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试行)》第52条明确规定:“穿越或接近导线的拉线必须装设与线路电压等级相同的拉线绝缘子,拉线绝缘子应装于最低导线以下,高于地面3m以上”,这一条规定是完全正确的。但在实际工作与生活中,因低压拉线未装绝缘子或因绝缘子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以及其它一些原因而使拉线带电,所造成的人身触电事故几乎各县均有发生。究其原因,都是因违犯规程所致。河南省原安阳地区13个县,自1979年到1981年,集中时间重点对低压拉线进行加装绝缘子改造以后,十多年来没有再发生过因低压拉线带电而造成的人身触电事故。 那么人体接触带电的拉线后,为什么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呢?这主要从人体接触电压、触电方式和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而定。 众所周知,一般对人体的安全电压为42V,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变压器的中性点接地电阻规定R0=4~10Ω,经实测拉线的接地电阻Rd=20~35Ω,人体接触拉线时的接触电压为Ur,当相电压为220V时,按公式Ur=(Rd/ Rd+R0)U计算得(R0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