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93版(我手头无新版)第2.5.3条规定:二、控制电器宜采用接触器、起动器或其他电动机专用控制开关. 起动次数少的电动机可采用低压断路器兼作控制电器. 当符合控制和保护要求时,3KW及以下的电动机可采用封闭式负荷开关(铁壳开关).在现实中,确实有用微型断路器来控制小功率电动机起停的情况,比如排水泵/风机等。如何理解“起动次数少”这句话?一天启动几次算起动次数少?以施耐德公司C65N开关为例,机械寿命20000次(这里需指明的是,指开-合一个循环),未见电气寿命说明。假定电气寿命为4000次,一个微断通断控制小功率电机,每天起停2次,可用5年多,但寿命到了呢?是否影响人员防护?这个问题困挠好久,不知是否有权威回答?需要说明的是,C65N微断自身说明就写了可以作“控制电器”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前 言本规范根据建设部< 的 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组织主编单位中国新时 代国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进行 修订而成的,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 月 日以建标[ ] 号文批准,并会同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原规范在使用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结合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本着“统一、协调、简化、优选”的原 则进行修订,并征求了广大设计、科研、生产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于200 年月进 行了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标准。是以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使用功能 和环境保护为重点,对通用用电设备的配电设计要求做出的规定,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 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共分九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
谈消防用电设备配电设计
核心提示:文章针对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消防用电设备配电设计中经常出现的一些不妥做法,结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分析了这些做法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的正确设计方法。 发生火灾时,确保消防用电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可以有效地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建筑火灾造成的损失。因此,对消防用电设备设置完善而合理的保护控制装置、选择合理的启动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应引起建筑电气设计人员的高度重视。 笔者在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施工图审查过程中,经常发现有些电气设计存在不妥之处。本文仅就防排烟风机、消火栓泵、喷淋泵等鼠笼型低压电动机以及消防电梯的配电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简单分析。 1 设计深度不够 有的设计人员在防排烟风机、消火栓泵、喷淋泵等电动机类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设计时,只画出主回路,不画二次控制原理图,也未选用国标大样图,或者仅在图中标注“过负荷保护只作用于报警信号,不跳闸”的文字说明。而对信号、保护和控制等要求只字未提,显然不满足设计深度的要求。有的设计人员甚至对于
浅谈谈消防用电设备配电设计问题
发生火灾时,确保消防用电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可有效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建筑火灾造成的损失。因此,对消防用电设备设置完善而合理的保护控制装置、选择合理的启动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应引起建筑电气设计人员的高度重视。 笔者在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施工图审查过程中,经常发现有些电气设计存在不妥之处。本文仅就防排烟风机、消火栓泵、喷淋泵等鼠笼型低压电动机以及消防电梯的配电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一点看法,并进行简单的分析。 1 设计深度不够 有的设计人员在防排烟风机、消火栓泵、喷淋泵等电动机类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设计时,只画出主回路,不画二次控制原理图,亦未选用国标大样图,或者仅在图中标注“过负荷保护只作用于报警信号,不跳闸”的文字说明。而对信号、保护和控制等要求只字未提,显然不满足设计深度的要求。有的设计人员甚至对于有备用机组的消防用电设备,也注明“过负荷保护只作用于报警信号,不跳闸”,则违反了规范的规定。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第2.3.7条第一款规定,“当断电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