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设计规范2009版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 437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52-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2、3.0.3、3.0.9、4.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1 总 则1.0.1 为使供配电系统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新老对比
转载的↓、へへ——————————————————————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在2010.7.1号实行,而执行了14年的GB50052-95也终于要寿终正寝了。新老规范里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我做了一些比照: 异同之处:不同:1. 章节的区别; 老规范共六章,新规范共七章。即老规范的附录一,在新规范中升格为 “术语”一章。 2. 老规范的第一章的第1.0.2 条中,适用于“110KV 及以下的供配电系统”,在新规范1.0.2 中取消了这一限制。 3. 在新规范中增加了1.0.6 “本规范规定了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4. 老规范的名词解释中,共9 个名称“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应急电源,电压偏差,逆调压方式,电压波动,电压闪变,不对称度,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基本无功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