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文件的规定,大田县太华镇群团村小塘坂采石场于2018年9月17日,在大田县组织开展大田县太华镇群团村小塘坂采石场(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大田县太华镇群团村小塘坂采石场,福建宏其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绿景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共11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文件的规定,大田县太华镇群团村小塘坂采石场于2018年9月17日,在大田县组织开展大田县太华镇群团村小塘坂采石场(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大田县太华镇群团村小塘坂采石场,福建宏其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绿景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共11人。
验收组认为:该工程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现具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本次对验收结果给予公开。
大田县太华镇群团村小塘坂采石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