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做了一个工程,主体是12层的高层住宅,紧邻住宅是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小商铺,他们各自用自己的剪力墙,只是挨着,不相通;商铺每层面积60平方米吧,我的消火栓系统是这样做的:首层设两个,其他每层一个,考虑消防时,每层互用,保证两股水柱到达任何 着火点,因是商铺的面积比较小,在自家楼梯口又不设防火卷帘,我认为消火栓能够从一层拉到二层使用,每层设两个消火栓很是浪费啊。但高规确实有强条规定同层两个消火栓到达同一着火点,大家这个问题是怎样解决的,谢谢。迷茫中,我觉得这个严格按高规做确实不合理!请各位大虾给点意见。
刚做了一个工程,主体是12层的高层住宅,紧邻住宅是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小商铺,他们各自用自己的剪力墙,只是挨着,不相通;商铺每层面积60平方米吧,我的消火栓系统是这样做的:首层设两个,其他每层一个,考虑消防时,每层互用,保证两股水柱到达任何 着火点,因是商铺的面积比较小,在自家楼梯口又不设防火卷帘,我认为消火栓能够从一层拉到二层使用,每层设两个消火栓很是浪费啊。但高规确实有强条规定同层两个消火栓到达同一着火点,大家这个问题是怎样解决的,谢谢。迷茫中,我觉得这个严格按高规做确实不合理!请各位大虾给点意见。
2楼
各自用自己的剪力墙,只是挨着,不相通。。。这个商铺是否执行高规,你需要跟建筑核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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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我是按高规做的,但是建规也有这个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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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同一着火点,这一条如何理解确有些疑惑和争执。个人觉得着重点还是在两股充实水柱能同时到达上。如地下室内消防泵房,空调机房都单独一个防火分区,那是否泵房和空调机房内都要放两个消火栓,其门外的走道又需要另外分区的两股水柱同时到达?如果如此设计又显然不是很合理。。。
建议你先按一个设计,把这个问题交给审图所去衡量,审图让你改再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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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谢谢啊,现在审图的就是不同意。郁闷。消火栓加多了,甲方不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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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两楼之间用防火墙分隔,防火墙两侧的门窗距离不小于2米的话,两楼就没什么关系了,各算各的吧,也不是裙房,不用因为挨着高层就得设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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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甲方不乐意,你就把审图意见给他看。。。他不乐意也得乐意了,而且也不会找你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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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高规》
4.2.2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00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5.2.2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
由此可见,当符合以上条件时,高层和相邻的低层就可是两栋楼,不需算做裙房。不一定挨着高层就得设消火栓。应该单独考虑。
但是你所述的住宅,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底商,这样的底商已经超出了商业服务网点的规定(服务网点不应超过2层),第个店应该按规范设置封闭楼梯间,地下室做库房用还得用防火门与首层分隔。可见该建筑方案上就存在问题怕是通不过审核。
07年10月30日,内蒙古赤峰市特全劳保用品有限公司,仅为一层底商,发生火灾短时间造成6人死亡。你这样3/-1层的底商,危险性较大,但设消火栓还有困难,不便于使用,且每个店独立,达不到设消火栓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楼建筑方案还需修改,另应按《建规》8.3.3 条设计:建筑面积大于200m2 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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