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劳武 于 2016-8-7 21:52 编辑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烈度为VI 、 VlI、VlIl、IX度的1. 2. 3级的碾压式土石坝、混凝土重力坝、混凝土拱坝、水闸、水工地下结构、进水塔、水电站压力钢管和地面厂房、渡槽、升船机等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烈度为VI 、 VlI、VlIl、IX度的1. 2. 3级的碾压式土石坝、混凝土重力坝、混凝土拱坝、水闸、水工地下结构、进水塔、水电站压力钢管和地面厂房、渡槽、升船机等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
本帖最后由 劳武 于 2016-8-7 21:52 编辑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烈度为VI 、 VlI、VlIl、IX度的1. 2. 3级的碾压式土石坝、混凝土重力坝、混凝土拱坝、水闸、水工地下结构、进水塔、水电站压力钢管和地面厂房、渡槽、升船机等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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