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的组成及等级划分 ㈠道路的组成 按所在位置、交通性质及其使用特点,可分为: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及乡村道路等。 1.公路的组成 ⑴线形组成。公路线形是指公路中线的空间几何形状和尺寸。 ⑵结构组成。公路的结构是承受荷载和自然因素影响的结构物,它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排水系统、防护工程、特殊构造物及交通服务设施等。
一、道路的组成及等级划分
㈠道路的组成
按所在位置、交通性质及其使用特点,可分为: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及乡村道路等。
1.公路的组成
⑴线形组成。公路线形是指公路中线的空间几何形状和尺寸。
⑵结构组成。公路的结构是承受荷载和自然因素影响的结构物,它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排水系统、防护工程、特殊构造物及交通服务设施等。
2.城市道路的组成
道路工程的主体是路线、路基(包括排水系统及防护工程等)和路面三大部分。
㈡道路的等级划分
1.公路的等级划分。根据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高速公路、一、二、三、四级5个等级。
⑴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是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道,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立体交叉,全部控制出入,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高速行驶的公路。
⑵一级公路。一级公路与高速公路设施基本相同。一级公路只是部分控制出入.
⑶二级公路。二级公路是中等以上城市的干线公路。
⑷三级公路。三级公路是沟通县、城镇之间的集散公路。
⑸四级公路。四级公路是沟通乡、村等地的地方公路。
2.城市道路的等级划分
按城市道路系统的地位、交通功能和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分为四类。
⑴快速路。快速路主要为城市长距离交通服务。
⑵主干路。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
⑶次干路。次干路配合主干路组成城市道路网,它是城市交通干路。
⑷支路。支路是一个地区(如居住区)内的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
二、路基
路基是按照路线位置和一定技术要求修筑的作为路面基础的带状构造物。
㈠路基基本构造。是指路基填挖高度、路基宽度、路肩宽度、路基边坡等。
㈡路基的作用
是路面的基础,是路面的支撑结构物。高于原地面的填方路基称为路堤,低于原地面的挖方路基称为路堑。路面底面以下80cm范围内的路基部分称为路床。
㈢路基的基本要求
1.路基结构物的整体必须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2.路基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水温稳定性
水温稳定性是指强度和刚度在自然因素的影响下的变化幅度。
㈣路基形式
1.填方路基
⑴填土路基。填方路基宜选用级配较好的粗粒土作为填料。用不同填料填筑路基时,应分层填筑,每一水平层均应采用同类填料。
⑵填石路基。填石路基是指用不易风化的开山石料填筑的路堤。
⑶砌石路基。砌石路基是指用不易风化的开山石料外砌、内填而成的路堤。砌石路基应每隔15~20m设伸缩缝一道。当基础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分段砌筑,并设沉降缝。
⑷护肩路基。坚硬岩石地段陡山坡上的半填半挖路基,当填方不大,但边坡伸出较远不易修筑时,可修筑护肩。护肩高度一般不超过2m。
⑸护脚路基。当山坡上的填方路基有沿斜坡下滑的倾向,或为加固,收回填方坡脚时,可采用护脚路基,其高度不宜超过5m。
2.挖方路基。⑴土质挖方路基。⑵石质挖方路基。
3.半填半挖路基。在地面自然横坡度陡于1:5的斜坡上修筑路堤时,路堤基底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得小于1m,高速、一级公路台阶宽度一般为2m。
三、路面
㈠路面结构组成。一般由面层、基层、垫层组成。
1.面层是直接承受行车荷载作用、大气降水和温度变化影响的路面结构层次。应具有足够的结构强度、良好的温度稳定性,耐磨、抗滑、平整和不透水。沥青路面面层可由一层或数层组成,表面层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抗滑耐磨、密实稳定的沥青层;中间层、下面层应根据公路等级、沥青层厚度、气候条件等选择适当的沥青结构层。
2.基层设置在面层之下,并与面层一起将车轮荷载的反复作用传递到底基层、垫层、土基等起主要承重作用的层次。基层材料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水稳性、扩散荷载的性能。在沥青路面基层下铺筑的次要承重层称为底基层。基层、底基层视公路等级或交通量的需要可设置一层或两层。当基层、底基层较厚需分两层施工时,可分别称为上基层、下基层,或上底基层、下底基层。
3.垫层。路基土质较差、水温状况不好时,宜在基层(或底基层)之下设置垫层,起排水、隔水、防冻、防污或扩散荷载应力等作用。
面层、基层和垫层是路面结构的基本层次。为了保证车轮荷载的向下扩散和传递,较下一层应比其上一层的每边宽出0.25m。
㈡坡度与路面排水
路拱指路面的横向断面具有一定坡度的拱起形状,其作用是利于排水。路拱的基本形式有抛物线、屋顶线、折线或直线。为便于机械施工,一般采用直线形。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路面排水,一般由路肩排水与中央分隔带排水组成;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路面排水,一般由路拱坡度、路肩横坡和边沟排水组成。
㈢路面的等级与分类
1.路面等级,按面层材料的组成、结构强度、路面所能承担的交通任务和使用的品质划分为高级路面、次高级路面、中级路面和低级路面等四个等级。
2.路面类型
⑴路面基层的类型。按照现行规范,基层(包括底基层)可分为无机结合料稳
定类和粒料类。无机结合料稳定类有: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及综合稳定土;粒料类分级配型和嵌锁型,前者有级配碎石(砾石),后者有填隙碎石等。
1)水泥稳定土基层。在粉碎的或原来扩散的土中,掺入足量的水泥和水,经拌和得到的混合料在压实养生后,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要求时,称为水泥稳定土。可适用于各种交通类别的基层和底基层,但水泥土不应用作高级沥青路面的基层,只能作底基层。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水泥混凝土面板下,水泥土也不应用作基层。
2)石灰稳定土基层。在粉碎或原来松散的土中掺入足量的石灰和水,经拌和、
压实及养生得到混合料,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要求时,称为石灰稳定土。适用于各级公路路面的底基层,可作二级和二级以下的公路的基层,但不应用作高级路面的基层。
3)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基层。一定数量的石灰和粉煤灰或石灰和煤渣与其他集料相配合,加入适量的水,经拌和、压实及养生后得到的混合料,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的要求时,称为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简称石灰工业废渣。适用于各级公路的基层与底基层,但其中的二灰土不应用作高级沥青路面及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基层。
4)级配碎(砾)石基层。由各种大小不同粒径碎(砾)石组成的混合料,当其颗粒
组成符合技术规范的密实级配的要求时,称其为级配碎(砾)石。级配碎石可用于各级公路的基层和底基层,也可用作较薄沥青面层与半刚性基层之间的中间层。级配砾石可用于二级及以下公路的基层及各级公路的底基层。
5)填隙碎石基层。用单一尺寸的粗碎石做主骨料,形成嵌锁作用,用石屑填满碎石间的空隙,增加密实度和稳定性,这种结构称为填隙碎石。可用于各级公路的底基层和二级以下公路的基层。
⑵路面面层类型。根据路面的力学特性,分为沥青、水泥混凝土和其他路面。
1)沥青路面。是指在柔性、半刚性基层上,铺筑一定厚度的沥青混合料面层的路面。沥青面层分为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碎石、沥青贯入式、沥青表面处治。
沥青混合料可分为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和沥青碎石混合料。
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路面是指沥青与矿料在热态下拌和、热态下铺筑施工成型的沥青路面。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适用于各种等级公路的沥青面层。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面层均应采用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铺筑,沥青碎石混合料仅适用于过渡层及整平层。其他等级公路的沥青面层的上面层,宜采用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铺筑。
当沥青碎石混合料采用乳化沥青作结合料时,即为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的沥青面层、二级公路的罩面层施工以及各级公路沥青路面的联结层或整平层。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的沥青面层宜采用双层式。
沥青贯入式路面是在初步压实的碎石(或轧制砾石)上,分层浇洒沥青、撒布嵌缝料,经压实而成的路面结构,厚度通常为4~8cm;沥青贯入式路面适用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也可作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联结层。
沥青表面处治是用沥青和集料按层铺法或拌和方法裹覆矿料,铺筑成厚度一般不大于3cm的一种薄层路面面层。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城市道路支路、县镇道路、各级公路施工便道以及在旧沥青面层上加铺罩面层或磨耗层。
2)水泥混凝土路面。以水泥混凝土面板和基(垫)层组成的路面,亦称刚性路面。
3)其他类型路面。主要是指在柔性基层上用有一定塑性的细粒土稳定各种集料的中低级路面。
路面还可以按其面层材料分类,如水泥混凝土路面、黑色路面(指沥青与粒料构成的各种路面)、砂石路面、稳定土与工业废渣路面以及新材料路面。这种分类用于路面施工和养护工作以及定额管理等方面。
四、道路主要公用设施
㈠停车场。宜设在其主要服务对象的同侧。停车场的出入口,有条件时应分开设置,单向出入,出入口宽通常不得小于7.0m。尽可能避免出场车辆左转弯。
为了保证车辆不发生自重分力引起滑溜,停放场的最大纵坡与通道平行方向为1%,与通道垂直方向为3%。出入通道的最大纵坡为7%,一般以小于等于2%为宜。停放场及通道的最小纵坡以满足雨雪水及时排除及施工可能高程误差水平为原则,一般取0.4%~0.5%。
㈡公共交通站点。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分为终点站、枢纽站和中间停靠站。
㈢道路照明
1.照明标准。通常用水平照度和不均匀度来表示。
2.道路照明灯具。了解即可
㈣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修建人行立交桥是人车分离、保护过街行人和车流畅通的最安全措施。在下列情况下,可考虑修建人行地道:①重要建筑物及风景区附近,修人行天桥会破坏风景或城市美观;②横跨的行人特别多的站前道路等;③修建人行地道比修人行天桥在工程费用和施工方法上有利;④有障碍物影响,修建人行天桥需显著提高桥下净空时。总之,要充分考虑设置地点的交通、道路状况及费用等。
㈤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通常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等,广义概念还包括护栏、统一交通规则的其他显示设施。
1.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主标志按其功能可分为警告、禁令、批示及指路标志等四种。辅助标志系附设在主标志下面,对主标志起补充说明的标志,它不得单独使用。
2.交通标线。主要是路面标线,还有少数立面标记。3.交通信号灯
㈥道路绿化。分公路绿化和城市道路绿化。按其目的、内容和任务不同,又分为:营造行道树、营造防护林带、营造绿化防护工程、营造风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