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行道宽度:车行道宽度应包括主路与辅路二部分。主路车行道宽度包括根据交通发展预测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二者关系确定的车行道宽度、紧急停车带宽度以及路缘带宽度之和。主路一条车道宽度一般应采用3.75m,当城市中心区以小车为主时,可将小车道设为3.5m;车道较多时,可以采用混合式。路缘带宽度为0.5m,两侧防撞墙宽为0.5m。 二、集散车道:交织车流严重时设。一般为双车道7m。 三、变速车道:与辅路和匝道相接,设计宜为单车道。
二、集散车道:交织车流严重时设。一般为双车道7m。
三、变速车道:与辅路和匝道相接,设计宜为单车道。
四、紧急停车带:为保证行车安全,四车道快速路一般设置连续或不连续紧急停车带,不连续时500m设置一处,高架路一般采用连续紧急停车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