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评析主要是围绕城市和镇总体规划方案中用地布局的有关内容进行。涉及人、口、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生态、地质、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环卫、防灾等众多专业。主要包括: (1)目标定位:是否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及上层次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和协调,是否准确把握了城市在国家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城市性质、主要职能和建设目标是否相互匹配,其论据是否充分。 (2)发展规模:人口规模是否充分考虑了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以及土地、水资源、能源等环境条件的制约;是否用科学的预测方法进行了必要的研究和论证。用地规模的确定是否从现状用地水平、职能需求及资源条件的实际出发,是否坚持了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是否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有关规定。
(1)目标定位:是否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及上层次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和协调,是否准确把握了城市在国家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城市性质、主要职能和建设目标是否相互匹配,其论据是否充分。
(2)发展规模:人口规模是否充分考虑了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以及土地、水资源、能源等环境条件的制约;是否用科学的预测方法进行了必要的研究和论证。用地规模的确定是否从现状用地水平、职能需求及资源条件的实际出发,是否坚持了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是否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有关规定。
(3)用地布局:居住、公共设施、工业、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特殊用地等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是否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有利于繁荣经济,有利于交通组织,有利于历史文化、地方特色、自然景观和风景名胜的保护,有利于分期实施和可持续发展。各类建设用地比例的确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利于协调发展。
(4)基础设施:以道路网络为骨干的综合交通是否构成了良好的体系;城市内部交通是否顺畅、便捷、高效;对外交通是否与区域城镇发展相衔接,符合主要物流和客流的联系方向。水源和能源的供应、垃圾和污水处理、。环境治理和保护、防灾和人防、地下空间、重大市政设施选址等是否得到了妥善安排和落实。
(5)空间管制:是否合理划定“三区”(禁止建设、限制建设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是否合理划定“四线”(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保护范围,并制定保护重点和保护措施。近期建设的规模、内容、时序、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