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申报计划 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度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申报计划
申报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 2023-06-20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2023-07-10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 2023-07-21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专业
(一)建设工程专业
建筑设计、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建筑结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市政道路(桥梁)、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材料、工程造价、白蚁防治。
(二)自然资源工程领域
城乡规划。
(测绘、地理信息专业 :符合要求人员可至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参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自评分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员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传2020-2022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 (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并每年度满足 90学时 要求)。个别年度学时未达标的申报人员,可在个人系统申报前完成补充学习,获得相应学时。
评审面试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未通过不能推荐至评委会参加评审。
1、自评申报的;
2、转评的;
3、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的;
4、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业务面试的其他申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