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程项目大量增加,由于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人在施工现场违章动火作业、临时建筑防火性能偏低、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原因,都有可能会导致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使经济损失巨大。为了控制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事故,减少损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需对在建工程或刚开工的工程作如下要求建业科技: 一、在总平面布局时注意问题: 1、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 2 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 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建业科技。
随着工程项目大量增加,由于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人在施工现场违章动火作业、临时建筑防火性能偏低、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原因,都有可能会导致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使经济损失巨大。为了控制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事故,减少损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需对在建工程或刚开工的工程作如下要求建业科技:
一、在总平面布局时注意问题:
1、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 2 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 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建业科技。
2、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时,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 ×12m的回车场建业科技;
②、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
③、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志;
④、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
①、 建筑高度大于 24m的在建工程;
②、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 3000㎡的在建工程。
③、超过 10栋,且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4、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②、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③、临时救援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 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 2m,且不宜超过 6m建业科技。
5、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 5m,且不宜大于 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6、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建业科技。
7、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
8、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9、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10、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 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0.6m建业科技。
11、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 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12、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13、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为临空面时,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的防护栏杆。
14、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建业科技。
15、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16、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二、临时用房建设时注意的几个问题:
1、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建业科技;
②、建筑层数不应超过 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0㎡。
③、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 200㎡时,应设置至少 2 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 25m;
④、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0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⑤、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建业科技;
⑥、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
⑦、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2m;
⑧、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2、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级;
②、层数应为1 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200㎡。
③、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30㎡,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20㎡。
④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
4、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建业科技。
5、防火间距要求:
①、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 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8m;
②、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 A 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 3m建业科技。
三、楼层消防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 3 层。
2、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
3、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4、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醒目标志。
5、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①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②动火作业场所;
③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④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⑤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6、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①、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的措施,并应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②、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③、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 1000m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 10000m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 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④、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建业科技:
(1)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 DN100;
(3)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5m;
(4)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120m;
(5)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m。
(6)建筑高度大于24m 或单体体积超过 30000m3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7)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 2 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建业科技;
(8)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 15m~40m。
(9)高度超过 100m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 10m3,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10)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 10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 2 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7、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①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水泵房建业科技;
② 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③ 高度超过100m 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④ 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8、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 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 0.5 lx。
9、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四、施工现场用火应注意的问题:
①、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再签发动火许可证建业科技;
②、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③、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④、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⑤、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⑥、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 1个监护人建业科技;
⑦、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⑧、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
⑨、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建业科技;
⑩、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11、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更多信息浏览建业科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