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1.设计道路靠着规划水系,道路雨水分段排入规划水系。2.按照以前的水系标高,已经出过施工图,而且雨水管道及出水口已施工。3.前几天接上级通知,水系整体抬高2米。调整后,水系底部标高100m,水面标高102m,已施工出水口98m,大部分雨水管标高在99~101m。目前思路是:管道检查井已施工,拆除重做的可能性不大。继续使用的话,则有很多问题。比如,出水口处淤泥堆积;暴雨时,排水不通畅,形成内涝隐患。
情况是这样的:1.设计道路靠着规划水系,道路雨水分段排入规划水系。2.按照以前的水系标高,已经出过施工图,而且雨水管道及出水口已施工。3.前几天接上级通知,水系整体抬高2米。调整后,水系底部标高100m,水面标高102m,已施工出水口98m,大部分雨水管标高在99~101m。
目前思路是:管道检查井已施工,拆除重做的可能性不大。继续使用的话,则有很多问题。比如,出水口处淤泥堆积;暴雨时,排水不通畅,形成内涝隐患。
各位前辈大师对这种情况有什么建议,不吝指教,小弟谢过!
2楼
确定难办,坐等高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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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青春年少 发表于 2014-11-5 10:57 确定难办,坐等高手回答谢了,自己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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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淹没出流的话,需要复核以前的管径坡度能否满足水系抬高2米后的排水要求,不然肯定内涝。水系整体提高2米,那周围路网呢?
1)如果要保留现状的管道及出水口,首先道路就得跟着调整标高,毕竟防洪标高已经变化。其次,出水口位置水系100米范围内河涌底标高必须得低于出水口标高,还得经常清淤。原因楼主自己也知道了,不然肯定内涝
2)允许单独建个盖板涵(标高低于出水口标高)再连接水系的话,还是有可能排水的(需要复核)
3)建个调节池,先把水排到池里,再溢流到水系
最后建议是复核到管径坡度都满足不了要求,其它措施也不可以的话,挖出来重新埋管,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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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wsww1234 发表于 2014-11-6 14:29 淹没出流的话,需要复核以前的管径坡度能否满足水系抬高2米后的排水要求,不然肯定内涝。水系整体提高2米, …你懂得计算淹没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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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hhhkkk666 发表于 2014-11-7 08:50 你懂得计算淹没出流?略懂,按压力流公式计算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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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可以分区排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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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沉定池+潜污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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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提升泵是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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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雨水强度很大,溢流出流很危险导致排不出去,导致上游排水不畅,建议二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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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个人认为,上面的情况应按照下述情况处理,否则应重新敷设:
1、排水管道是否全部低于102m标高,还是只有干管低于此标高?
2、如果只是局部干管,所有支管标高均高于102m,则每个支管必须考虑沉沙措施和拦污措施;
3、如果均低于102m,该水系实际为一个调蓄管系了,每一个雨水口都要沉沙和拦污,并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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