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中规定在一级抗震下受压区高度与有效高度之比不能大于0.25,二三级不能大于0.35 ,但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中提出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的定义(控制最大配筋率),是对超筋与适筋的分界,同样都是对超筋的约束,那么为什么高规上的0.25不直接用0.518,或者说这个0.25和0.35是怎么来的?是否只是比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的更高的一个要求?我突然被绕进去了,希望高人解答!同样,这也滋生出另一个问题,对于梁是否超筋,pkpm究竟是根据什么来判断的,毕竟satwe不能准确计算上部筋,那么他是用什么来判断梁是否超筋?2.5%这个数据没有任何来历,规范上没有讲!
高规中规定在一级抗震下受压区高度与有效高度之比不能大于0.25,二三级不能大于0.35 ,但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中提出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的定义(控制最大配筋率),是对超筋与适筋的分界,同样都是对超筋的约束,那么为什么高规上的0.25不直接用0.518,或者说这个0.25和0.35是怎么来的?是否只是比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的更高的一个要求?我突然被绕进去了,希望高人解答!
同样,这也滋生出另一个问题,对于梁是否超筋,pkpm究竟是根据什么来判断的,毕竟satwe不能准确计算上部筋,那么他是用什么来判断梁是否超筋?2.5%这个数据没有任何来历,规范上没有讲!
2楼
自己先顶上去!
回复
3楼
补充一句,既然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中用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来定义纵筋最大配筋率,那么相应的,在高规中规定的一级抗震下相对受压区高度不应大于0.25,与最大配筋率不宜大于2.5%,不应大于2.75%,这之间也应该有联系,那么这是怎么联系起来的,换句话说,2.5%或者2.75%是通过0.25或者0.35经过怎么一个过程计算出来的?
回复
4楼
抗震等级越高要求相对受压区高度越小,从延性角度考虑的;而配筋率是从配筋施工角度以及经济、延性角度考虑;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
回复
5楼
k.q529844829 发表于 2014-10-16 14:41 抗震等级越高要求相对受压区高度越小,从延性角度考虑的;而配筋率是从配筋施工角度以及经济、延性角度考虑 …控制配筋率就是为了控制不发生脆性破坏,那么也一定是从延性上考虑,你既然承认这一点,那么为什么说没有必然的联系呢?毕竟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中用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来定义纵筋最大配筋率的,从而杜绝底部纵筋屈服前混凝土已被压碎。求高人指点!
回复
6楼
dswangchu 发表于 2014-10-16 14:51 控制配筋率就是为了控制不发生脆性破坏,那么也一定是从延性上考虑,你既然承认这一点,那么为什么说没有 …这是两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基本概念,也就是延性和脆性并非是两个反义词,延性是从能量角度比如吸能耗能角度而言的,脆性近似指的是承载力角度来说的。有了这两个概念作为基础,高规和混规里不同的压区高度比限值就好理解了:首先,高规里这一条针对的只是框架梁,抗震设计的核心之一就是框架梁端要先出现塑性铰,以梁端的变形来吸收地震能量,这样梁端抗弯承载力就不能太大,故混凝土的压区高度不能太大,而且抗震等级越高,其限值越小。其次,混规中适筋梁的上限对应的界限压区高度,单纯是从受弯承载能力角度而言的,压区高度比界限值低,能保证受拉筋在混凝土压碎前屈服,这是我们希望的纯弯梁破坏模式。这一条是对所有的梁都适用的。细心的可以发现,梁界限相对压区高度一般在0.5左右,而高规中规定的相对压区高度要远小于此值。
回复
7楼
赞,看了解决了问题
回复
8楼
学习啦!谢谢分享!
回复
9楼
这个看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吧?
回复
10楼
bookup 发表于 2016-1-15 15:40 这是两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基本概念,也就是延性和脆性并非是两个反义词,延性是从能量角度比如吸能耗 …赞一个~~~~~
回复
11楼
学习了,谢谢!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