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措施2.5.9条有一条是:每组共用立管连接的用户数不应过多,一般不宜超过40户,每层连接的户数不宜多余3户;多余3户时,管井内宜分层设置分集水器,使入户管通过分集水器进行连接;问题:现有28层一梯四户的户型,竖向在14层分高低两个区,则高地区立管分别带56户;管井内已经设分集水器,是否需要按不超40户的原则高地区再多加一套立管?有没有必要?一直不明白40户的要求是基于什么原则算出来的。
技术措施2.5.9条有一条是:每组共用立管连接的用户数不应过多,一般不宜超过40户,每层连接的户数不宜多余3户;多余3户时,管井内宜分层设置分集水器,使入户管通过分集水器进行连接;
问题:
现有28层一梯四户的户型,竖向在14层分高低两个区,则高地区立管分别带56户;管井内已经设分集水器,是否需要按不超40户的原则高地区再多加一套立管?有没有必要?一直不明白40户的要求是基于什么原则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