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在《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中也要求: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大家如何定义这安全事故隐患?关于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要求有很多,是不是事无大小都要发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如果这样的话最简单的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条文就可以发好几页的整改通知了。想请问一下,大家是发现何种安全事故隐患才发整改通知?
在《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中也要求: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大家如何定义这安全事故隐患?关于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要求有很多,是不是事无大小都要发整改通知要求整改?如果这样的话最简单的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条文就可以发好几页的整改通知了。想请问一下,大家是发现何种安全事故隐患才发整改通知?
如果有安全规范的哪一小条通知上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可以按照条例就处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