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问题
dsk9413
dsk9413 Lv.5
2014年05月15日 15:03:42
只看楼主

废话不多说我的问题有四个1.多层商业网点面积超过200需要做消防卷盘,这个是规范说的,问题来了没有说商业服务网点的体积如果超过5000或者10000是不是就需要上消火栓了呢?2.多层的商业服务网点的单层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或者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是否需要做喷淋?3.这个高层的商业服务网点的问题,商业服务网点的楼梯都是敞开楼梯,这样一二层是否可以互相借用消火栓?4.超过50米(或者说超过18层的高层住宅)的商业服务网点商业网点部分的是否需要做喷淋

废话不多说我的问题有四个
1.多层商业网点面积超过200需要做消防卷盘,这个是规范说的,问题来了没有说商业服务网点的体积如果超过5000或者10000是不是就需要上消火栓了呢?
2.多层的商业服务网点的单层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或者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是否需要做喷淋?
3.这个高层的商业服务网点的问题,商业服务网点的楼梯都是敞开楼梯,这样一二层是否可以互相借用消火栓?
4.超过50米(或者说超过18层的高层住宅)的商业服务网点商业网点部分的是否需要做喷淋
以上四个问题希望各位大虾能够多多参与。每个地方审图的要求都不一样希望大家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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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jie
2014年05月20日 23:02:51
12楼
1.如果体积超了应按室内消火栓布置原则8.3.1设置室内消火栓(带卷盘)
2.自喷应按8.5.1设置
3.在保护距离范围内可以互用,最好分层设置
4.需要设置自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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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hangan1000
2014年05月21日 14:48:20
13楼
zuhaitingtao 发表于 2014-5-16 13:06 个人意见: 《商店规范》、《高规》、《建规》出现了“商店”、“商业营业厅”及“商业服务网点”术语 …消防局的说法无知:商业网点有面积要求。两个之间是防火墙,打通法律上是不允许的。除非重新设计报批。但这又不是一次设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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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hangan1000
2014年05月21日 15:13:26
14楼
楼主几个概念没搞清楚:商业建筑、商业服务网点、商住楼。搞清楚这三个概念,问题迎刃而解。
1.商业建筑:独立的多层或高层商业。注意是独立的建筑。按商业建筑规范和高、低规。
2.商业网点:设在多层或高层住宅下,仅限于一二层,每个面积不大于300㎡。
3.商住楼:住宅下设商业(注意与网点概念不同)。
明白以上概念来解决楼主问题:
1.是单独建筑还是设在住宅楼内。理清建筑物属哪一个。若单独建筑则套用低规:单层面积大于1500或总面积大于3000㎡设自喷,体积大于5000m3设消火栓。若是住宅内,且符合商业网点定义。设消火栓。小于300m2大于200㎡设卷盘。自喷不设
2.问题2若是商业网点则与单层面积和总面积无关。这里有个基本概念,商业网点限定每套面积不大于300且用防火墙阻隔。此时单层面积总面积已不重要,也不是判定条件。
3一个网点内楼上楼下可以借用消火栓。一个防护单元(防火分区)当然可以互用。
4.高层建筑分一类和二类,首先判定是一类还是二类。然后是一类住宅商业网点必须设自喷。二类建筑不设。依据是高规.7.6.2和7.6.3,与楼主说的建筑高度50m18层不是直接关系,是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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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haitingtao
2014年05月15日 15:03:43
15楼
lichangan1000 发表于 2014-5-21 15:13 楼主几个概念没搞清楚:商业建筑、商业服务网点、商住楼。搞清楚这三个概念,问题迎刃而解。1.商业建筑: …首先,我实际做设计基本都是和你说的做法一样的,在但确实有些疑问的,好像大家是默许了。1)单独的二层商业建筑,确和商业网点一样的布局,单层面积大于1500或总面积大于3000㎡要设自喷,这个大家都认可了,还是这样商业建筑加个住宅,危险性升高了,怎么反倒可以不用做自喷了。2)关于这个问题,我是否可以理解成带商业网点的普通住宅还是普通住宅,以普通住宅判定,这个理解不错吧。3)这个问题,反正我们这不许拉,没什么好说的。4)这个问题,一类普通住宅带商网的是普通住宅,二类普通住宅带商网的也是普通住宅,根据7.6.2,所有的普通住宅都可以不做,为啥我们这时就厚此薄彼了。7.6.3谈的公共建筑,与普通住宅更是不相干了。上述仅为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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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k9413
2014年05月22日 10:13:05
16楼
lichangan1000 发表于 2014-5-21 15:13 楼主几个概念没搞清楚:商业建筑、商业服务网点、商住楼。搞清楚这三个概念,问题迎刃而解。1.商业建筑: …13你说的很明白能把24在说清楚点吗?你说4的意思我理解是1类住住宅下面的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喷淋,这个好像和你说的2一有违背啊?商业服务网点要是算住宅你2说的就是对的不设置喷淋,要是商业服务网点不算住宅那应该那你4说的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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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k9413
2014年05月22日 10:14:17
17楼
zuhaitingtao 发表于 2014-5-21 16:50 首先,我实际做设计基本都是和你说的做法一样的,在但确实有些疑问的,好像大家是默许了。1)单独的二层 …你说的很好,但是3你说不可以但是大多数的人都认可,尤其是设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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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haitingtao
2014年05月22日 16:40:45
18楼
dsk9413 发表于 2014-5-22 10:14 你说的很好,但是3你说不可以但是大多数的人都认可,尤其是设计者 关于3点,根据《建规》8.4.3.7条规定“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严格按规范执行,每层都需要两支水枪能保护,所以是不允许互拉的。但这么个小商铺上面2个栓,下面2个栓保护,太浪费了,于是有些地方审图就降低了要求,允许拉了。 我跟这边审图聊天时,他也觉得浪费,但是没办法,专家组织讨论开会上最后决定,还是不让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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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hangan1000
2014年05月23日 09:13:04
19楼
专家组,脑袋被驴踢过几次已数不清。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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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n
2014年05月23日 10:00:00
20楼
我同意24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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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ey62
2014年05月23日 17:34:17
21楼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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