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材料力学里面的说法,梁纯弯曲时,截面中性轴通过截面形心位置,如果是矩形截面梁,那么此时梁的受压区高度就是中性轴至受压边缘距离,即截面高度的一半h/2弯剪时,虽然剪力对受压区高度有影响,但材料力学里里面说,当梁跨高比大于5时,剪力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综上来说,梁截面的受压区高度应该是h/2为什么混规里面却规定 受压区高度不大于0.35倍有效高度?另外,对于单筋截面梁,a1*fc*b*X=fy*As 这个公式成立的前提是受拉钢筋先屈服,然后受压区混凝土屈服,且混凝土不考虑受拉,将这个公式代入下式
弯剪时,虽然剪力对受压区高度有影响,但材料力学里里面说,当梁跨高比大于5时,剪力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综上来说,梁截面的受压区高度应该是h/2
为什么混规里面却规定 受压区高度不大于0.35倍有效高度?
另外,对于单筋截面梁,a1*fc*b*X=fy*As 这个公式成立的前提是受拉钢筋先屈服,然后受压区混凝土屈服,且混凝土不考虑受拉,将这个公式代入下式
x<=ho-√{ho^2-2M/(α1fcb)}
可以得出最小计算配筋As,而根据实际配筋,可按第一个公式算出受压区高度X
但是我们知道,当受压区高度过大时,会发生超筋破坏,也就是说,如果故意把梁的钢筋配得很大,使他超筋破坏,那么第一个公式就不能成立,那么受压区高度就无法按照上面的公式得出,那它是如何求出来的呢?如何知道它是否过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