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甲方工作,一个项目,两层地下室,地下室抗浮水位高差6.9m,桩基础配防水底板做法,底板厚450,C30,三级钢。 设计院做出来用14@150双层双向通长(配筋率2.28%),板底再附加支座钢筋。 但我算出来双层双向可用12@150(配筋率1.67%),程序计算裂缝也能达到0.2mm以内,砼规8.5.2 卧置于地基上的混凝土板,板中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0.15%。 但设计院说此条不适用于防水底板,只适用于筏基等天然基础。
设计院做出来用14@150双层双向通长(配筋率2.28%),板底再附加支座钢筋。
但我算出来双层双向可用12@150(配筋率1.67%),程序计算裂缝也能达到0.2mm以内,砼规8.5.2 卧置于地基上的混凝土板,板中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0.15%。
但设计院说此条不适用于防水底板,只适用于筏基等天然基础。
最后设计院还是坚持他们的做法。
各位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