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给水和消防用水
zwj2014
zwj2014 Lv.5
2014年02月20日 11:25:07
只看楼主

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原设计分别接两路给水管进小区,生活给水和消防分开设置,现在打算改为一套系统,即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合用,需要什么变动,如管径变化等,合用的话,规范有什么要求,急求

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原设计分别接两路给水管进小区,生活给水和消防分开设置,现在打算改为一套系统,即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合用,需要什么变动,如管径变化等,合用的话,规范有什么要求,急求
南海有鱼
2014年02月20日 16:48:46
2楼
看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里面说的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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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zhimin
2014年02月21日 09:15:43
3楼

可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8.1.4(设计规定) 建筑的低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系统合并。合并的给水管道系统,当生产、生活用水达到最大小时用水量时(淋浴用水量可按15%计算,浇洒及洗刷用水量可不计算在内),仍应保证全部消防用水量。如不引起生产事故,生产用水可作为消防用水,但生产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阀门不应超过2 个。该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8.1.4 (条文说明)城市、居住区、企业事业单位的室外消防给水,一般均采用低压给水系统。为了维护管理方便和节约投资,消防给水管道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合并使用。
高压(或临时高压)室外消防给水管道、高层工业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要确保供水安全,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应分开,并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
城市、居住区、工业企业的室外消防给水,当采用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一个给水系统时,应保证在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小时用水量时,仍应保持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按最大秒流量计算。
工业企业内生产和消防合用一个给水系统时,当生产用水转为消防用水,且不会导致二次灾害的,生产用水可作为消防用水,但生产检修时应能不间断供水。为及时保证消防用水,生产用水转换成消防用水的阀门不应超过2个,且开启阀门的时间不应超过5min。若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生产用水不能作为消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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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eez
2014年03月07日 11:53:25
4楼
主环路管径统一为总生活+消防用水量所需要的管径,枝装的保持原状接入合用管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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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j2014
2014年04月16日 10:46:39
5楼
ifreez 发表于 2014-3-7 11:53 主环路管径统一为总生活+消防用水量所需要的管径,枝装的保持原状接入合用管网就可以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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