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四层,一层和二层为办公,三四层为集体宿舍,体积大于5000M3,但小于10000M3,我根据建规第8.3.1.4(超过5 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 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未设消火栓,但图审说:“本工程建筑体积超过5000M3,依据集体宿舍按公共建筑考虑,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有这种说法吗?我没有找到依据,请知道的水友解答一下,感谢!
一建筑,四层,一层和二层为办公,三四层为集体宿舍,体积大于5000M3,但小于10000M3,我根据建规第8.3.1.4(超过5 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 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未设消火栓,但图审说:“本工程建筑体积超过5000M3,依据集体宿舍按公共建筑考虑,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有这种说法吗?我没有找到依据,请知道的水友解答一下,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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