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新区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项目招标公告
dajia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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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3日 06: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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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平原新区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新乡平原新区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新乡平原新区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项目2.2项目编号:新平财招12-0102.3总投资:本次招标按照乡级、村级和地块标识工程单价确定中标单位,最终按照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新乡平原新区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乡平原新区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平原新区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项目

2.2项目编号:新平财招12-010

2.3总投资:本次招标按照乡级、村级和地块标识工程单价确定中标单位,最终按照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4建设地点及规模:新乡平原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原武镇、祝楼乡、桥北乡)基本农田划定后的乡、村、地块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和标识的设立。其中乡级标识约3个,村级标识约70个,地块标识约300个,最终以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确定的个数为准。

2.5资金来源:国家财政资金

2.6工 期:4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确保验收合格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新乡平原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原武镇、祝楼乡、桥北乡)基本农田划定后的乡、村、地块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和标识的设立。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以上(含三 级)资质的独立法 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2日至2012 年11月28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注: 投标人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凡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陈 岩
手 机 13167503352
电 话:010-58684052
传 真:010-58684052
邮 箱: chenyanzb@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半壁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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