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摘录某个帖子里面,如下:致67楼的HAN2003: 防雷次数的计算,本质就是要计算建筑物可能遭受雷击的等效总面积,它由三部分组成: (1)建筑物的垂直投影面积; (2)建筑物的所有最外围的立面向外侧展开之后,平铺在地面上的面积:该面积若在上述(1)投影面积之内,则无须记入;但若超越(1)面积,则超出的部分就要记入有效面积。 (3)当进行上述(2)的“外展”操作时,必然会在建筑物的转角处出现“弧形”面积
摘录某个帖子里面,如下:
致67楼的HAN2003:
防雷次数的计算,本质就是要计算建筑物可能遭受雷击的等效总面积,它由三部分组成
:
(1)建筑物的垂直投影面积;
(2)建筑物的所有最外围的立面向外侧展开之后,平铺在地面上的面积:该面积若在上
述(1)投影面积之内,则无须记入;但若超越(1)面积,则超出的部分就要记入有效
面积。
(3)当进行上述(2)的“外展”操作时,必然会在建筑物的转角处出现“弧形”面积
。该面积也应根据(2)的原则,有效的部分要记入等效总面积。
我们可以就一个最简单的例子(长方体建筑物)说起:
把该长方体建筑物想像成是一个电视机纸箱子,它有5个等效面(其中底面和顶面重复,
故取消顶面)。把这个无盖的纸箱子放置在地面上;再把它的四个“立棱”用剪刀剪开
,使得箱子四个侧面彼此不再粘连一起;最后再把这四个分离侧面,向外侧方向的地面
倒下去,纸箱由此就全部平铺在地面上了。此时平铺的纸箱在地面上所围合的总面积(
包含四角处的弧形面积!),就是纸箱(建筑物)可能遭受雷击的总面积了。
重申一次:此时防雷等效面积并非就是纸箱全部外表面直接的平铺面积之和,其四角处
的弧形面积(无纸!)也要记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