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说明 第一条:以聚酯树脂或聚醚树酯为主要原料与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或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脂( MDI )或聚次甲基聚苯基异酸脂( PA-PI )按一定比例加入发泡剂、催化剂、泡沫稳定剂等,在适宜的温度下,经混合搅拌进行发泡所制成的泡沫塑料即为聚氨酯泡沫塑料。 第二条:聚氨酯泡沫塑料可分硬质、软质两种。冷库中主要采用机械喷涂或机械灌注成型的硬质聚氨酯泡沫料(以下简称泡塑)。 机械喷涂一般用于传统土建冷库中现场进行发泡作业。灌注成型一般用于冷库的特殊需要部位或由工厂生产成复合保温板用以制造装配式冷库围护结构。
第一章 一般说明
第一条:以聚酯树脂或聚醚树酯为主要原料与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或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脂( MDI )或聚次甲基聚苯基异酸脂( PA-PI )按一定比例加入发泡剂、催化剂、泡沫稳定剂等,在适宜的温度下,经混合搅拌进行发泡所制成的泡沫塑料即为聚氨酯泡沫塑料。
第二条:聚氨酯泡沫塑料可分硬质、软质两种。冷库中主要采用机械喷涂或机械灌注成型的硬质聚氨酯泡沫料(以下简称泡塑)。
机械喷涂一般用于传统土建冷库中现场进行发泡作业。灌注成型一般用于冷库的特殊需要部位或由工厂生产成复合保温板用以制造装配式冷库围护结构。
第三条:软质聚氨酯一般用于人造革、制鞋等其它工业门类、冷库中原则上不使用。
第四条:泡塑适用于冷库地坪、墙体、屋面和搁楼层的保温工程。同时也适用于冷库中系统管道、调节站、低压贮液器等部分的保温工程。
第五条:泡塑可自粘于金属、木材、水泥或其它非金属材料。用于喷涂时,其粘结度即为喷涂强度。
第六条:本施工规程主要用于冷库现场喷涂聚氨酯的施工作业,对于灌注成型作为仅供参考。
第七条: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原材料选择十分重要。所用原材料应采用国内外知名厂家产品并应具备详细产地、产品批号、产品说明书、产品性能等介绍。
第八条:大批量喷涂的用料应采用未打开的由标准商用集装箱直接运至施工现场的原料。
第九条:使用前不应打开桶盖并应避免不必要的摇动。
第十条:散装运至现场的喷涂用料必须带有生产厂家原始标签,其内容应含:
1 、生产厂家名称; 2 、货物名称; 3 、堆号或批号; 4 、净重; 5 、推荐贮存范围; 6 、标明贮存及安全操作说明的警示牌; 7 、混料说明。
第十一条;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施工单位应保存厂家的标签及收货记录。
第三章 施工队伍
第十二条:根据原商业部副食品局 1992 年全国冷库建设“广州会议”精神,承担冷库泡塑保温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用进行过冷库保温施工实践,并须具有国家相应主管单位(如化工部、航天部等)认可的定点厂家。
第十三条:施工中的防火对策应是选择施工队伍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四条:在招标过程中,应选择二个以上的施工单位在相同条件下进行现场喷涂实测。实测内容为产品外观,泡塑厚度,表面平整茺、喷涂质量及喷涂强度、(粘接度)五项指标。
第十五条:中标单位应保留实测合格的样场作为施工全过程的产品标准。
第十六条:进行施工操作的喷涂工必须是从事此项地专业泡沫喷涂工作合格的技术工人。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泡塑的原料贮存、保管、运输、配制及操作。
第四章 隔汽防潮
第十八条:泡塑表层并非是密实结膜,严禁作为隔汽层使用。
第十九条:目前国内传统土建冷库,其隔汽层一般为二毡三油(二毡三油隔汽层与 240 砖墙复合蒸汽阻为 43.13 平米·时·毫米汞柱 / 克)基本可满足设计要求。但需基层干燥、施工仔细,以避免喷涂时造成空鼓、起泡等问题。
第二十条:泡塑施工中,对传统土建冷库隔汽层亦可采用聚氨酯氰凝结膜,其厚度应大于 0.2mm 。
第二十一条:聚氨酯氰凝结膜的施工应以两道以上为宜。第一道调料浓度要稀,渗透力要强以保证与基层的粘结力。第二调料浓度要大,成膜要好。
第二十二条:聚氨酯氰凝溶剂含有丙酮。其溶解力强、挥发快、干燥快、成膜密实。但丙酮为低闪点溶剂( 28 ℃),为安全起见,采用丙酮作溶剂时,当气温高于 26 ℃时不应采用喷涂工艺而应选用涂刷工艺。在夏季施工时此点尤应注意。
第二十三条:当选用聚氨酯氰凝结膜作隔汽层时,应先作小样并在国家测试单位作抗蒸汽渗透阴试验,以满足设计要求,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在多层冷库或高低温混用的冷库中,必须作好高温侧隔汽层,以避免泡塑受潮失效。
2楼
第二十五条:与泡塑保温工程配伍使用的隔汽层材料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蒸汽渗透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涂膜必须无毒、无嗅、无味;
3 、涂膜干燥过程必须无可燃气体挥发;
4 、在结膜生成过程中与基层无化学反应或不良物理现象;
5 、可经爱泡塑生成过程中的放热过程,不燃烧、不碳化、不变质。
第二十六条:任何新型隔汽材料必须经过试验,有完整的理论依据方可使用。
第五章 泡塑喷涂施工
第二十七条:中标单位必须实地勘察施工现场,确认投标地域范围,熟悉表面予处理的特殊要求,采取防火及安全措施,对不需喷涂的表面进行覆盖及保护。
第二十八条:全部被喷涂的基层表面应采用适当方法进行清理,以保证基层表面没有妨碍粘接的水、油、脂、尘及其安污染物。
第二十九条:喷涂前必须严格检查隔汽层与地面、墙面基层粘接情况,发现剥离部分必须重作。
第三十条 ; 为保证冷库使用年限达到设计要求,喷涂时泡塑层与层之间,泡塑整体与隔汽层之间,隔汽层与墙面之间必须粘接牢固。其粘结力应不小于 147.kPa(1.5kgf/ cm2 ) ,不得出现空鼓、剥离和开裂。
第三十一条:泡塑的导热系数设计取值为 0.026W/(m · K) ,但施工要求应取值 0.024W/(m · K)
第三十二条:为保证泡塑相对稳定, A 组中交联聚醚和骨架聚醚用量不应少于 60% ,以避免泡塑龟裂和大幅度收缩。
第三十三条:泡塑固化过程为放热反应,其中心最高温度可达 150 ℃左右。为避免泡塑烧心,影响质量,喷涂时应控制每次喷涂厚度。应分层逐次喷涂,每次喷涂厚度应控制在 25-38mm 为宜,最多不得超过 50mm ,以使泡塑各种性能达到最佳水平。
第三十四条:冷库经喷涂泡塑到正常使用,泡塑历经从高温至常温至低温的降温过程。由于受温度应力,温度应变的影响,可能造成基层接动。增设尼龙棒是目前减少基层应力、应变的常用措施,以加强泡沫的整体刚度,但尼龙棒部位均为应力集中部位,采用时务需慎重。
第三十五条:使用叉车的冷库地坪,泡塑的抗压强度应达到 294.2kPa(3kgf/cm2 )其导热系数应不大于 0.24W(m·K) 。
第三十六条:泡塑喷涂后的表面质量应类似于“桔皮”不允许有“爆米花”或“树皮”状的表面。同时,不允许表面出现隆起、塌陷、裂缝、孔穴、针眼及结疤。泡塑表面平整度要求± 5mm 。
第三十七条:根据我院历年使用泡塑的情况,现提出其主要六项技术指标供使用中参照。
1 、密度
按照 GB6343 规定
墙、顶 >37kg/ m3,地面 >45kg/ m3
2 、压缩强度:
按照 GB8813 规定(取屈服点形变 10% 时的压缩应力)
墙、顶 147.1kPa(1.5kgf/ cm2 )
不进叉车地坪≥ 245.2kPa(2.5kgf/ cm2 )
行走叉车地坪 ≥ 94.2kPa(3kgf/ cm2 )
3 、导热系数
按照 GB3399 规定(温差取 15-20 ℃ , 平均温度 23 ± 2 ℃)
墙、顶人 ≤ 0.022W(m · K), 地坪人≤ 0.024W(m · K)
4 、尺寸稳定性
R ≤ 2%
按照 GB8810 规定 R ≤ 4%
5 、吸水率
按照 GB2406-80 规定 (样块尺寸 150*12.5*12.5 mm3)
氧指数 ≥ 26
按照 GB8333-87 规定
离火自熄时间必须达到“ 0 ”级标准
第六章 外层保护
第三十八条:冷库聚氨酯施工结结束必须严格保护,不得在泡塑体上随意插洞或试烧,以免破坏隔热效果或造成其它问题
第三十九条:隔汽层及泡塑表面均需采取保护性措施。
第四十条:地坪泡塑喷涂完毕后必须作好防水层及其上面的水泥砂浆保护层,然后方可绑扎钢筋地面粘接层,以免防水层被破坏。
第四十一条:地坪防水层常用方法为一毡二油。鉴于有些地区禁用热沥青,则亦可用铺设0.3mm-0.5mm塑料薄膜代替。
第四十二条:铺设塑料薄膜作为地坪防水层时,其接头塔接部分应大于100mm,用粘合剂粘接密实,柱子周边墙与地面相接部分应向上返,其高度应超过地面反梁高度。
第四十三条:墙面泡塑喷涂完毕后必须采取其面层保护措施,以防倒垛,碰撞造成对泡塑的破坏。泡塑在低温状态下一旦受到破坏不宜修补。
第四十四条:常用冷库泡塑料外层保护措施有:
1、钢筋混凝土插板内衬防护墙;
2、构造加圈架120砖墙。此种作法可至一定高度即可;
3、在泡塑内埋设木条,上挂钢筋网进行水泥砂浆抹灰处理。或钉涂塑彩色钢板。
回复
3楼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四十五条:泡塑反应机理复杂,施工技术性强,与环境温度,基面温度,原料配方,操作工艺关系密切,为防止中毒,进行塑喷涂施工的所有人员均应配戴经国家认可的防护面具,穿戴防护服和防护手套。
第四十六条:开启装有“黑料”料桶时避免吸入其蒸汽,不得循环使用装有“黑料”的空桶。
第四十七条:用毕的“黑料”空桶应将其注水并敞开放置,以消除毒性,一般情况下不准将注水的桶密封或加盖
第四十八条:开启“白料”料桶时应先将桶盖轻轻旋开放空。温度超过21℃时桶内会产生压力。
第四十九条:在施工现场或附近应为施工过程中接触有毒物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清洗设施。
第五十条:施工现场应有带有水龙头的密封饮用水容器并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同时只允许用一次性使用水杯。水杯亦置于卫生的容器中。
第五十一条:施工中应遵守现场安全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第五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如需在泡塑表面行走的人应穿无后跟的软底鞋。
第八章 防火
第五十三条:施工过程中严禁吸烟、明火、高温、焊接或电火花。
第五十四条:泡塑成型过程放热极高,应随时检查泡塑附着物的材料有无炭化迹象。
第五十五条:须合理组织工序,喷涂聚氨酯现场必须通风良好,严禁与电焊等明火交叉作业;一般均应在电焊及明火作业完成后再行喷涂。
第五十六条:喷涂泡塑完成后,如须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则必须申报消防等主管部门,并派专人作好消防措施,以防突发事件。
第五十七条:电焊等明火作业完成后,须派专人进行检验,严禁遗漏残火或焊焊落入泡塑上。
第五十八条:喷涂工作每天告一段落后,必须专人进行检查,防止因原料反应温度过高引起基层碳化,燃烧。
第五十九条:裸露的泡塑其防火主要告泡塑自身的阻燃性能,不宜在其上再行增加防火涂料,以避免加大蒸气渗透阻,加快泡塑吸潮速度及热效果的退化。
第六十条:原料贮存仓库应符合防火要求,并须有良好通风。适宜的存量及安全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品存放的规定。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