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招远张星风电场49.5MW项目工程主变压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33-127401728101 开标时间:2012-11-01 所属地区:广东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作为中广核招远张星风电场49.5MW项目工程主变压器设备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广核招远张星风电场49.5MW项目工程主变压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编号:0733-127401728101
开标时间:2012-11-01
所属地区:广东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作为中广核招远张星风电场49.5MW项目工程主变压器设备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广核招远张星风电场49.5MW项目工程主变压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招标项目名称:
中广核招远张星风电场49.5MW项目工程主变压器设备采购
(2)招标项目概况:
中广核招远张星风电场位于招远市张星镇的黄山、大山山区,张星镇位于招远市北部,与龙口市接壤,风场中心距招远市市区15KM,风电场区域属于低山丘陵地带,地势相对平坦,海拔高度在55~210米之间,南北长约5.0km,东西最长约5.5km,范围约27.5km2,设计拟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2.招标范围
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设备采购
具体详见第II卷 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应有生产招标货物或类似货物的历史和业绩,应满足“所生产110KV50MVA容量以上变压器有3年30台以上运行业绩”的要求。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不附,将在评标中予以相应扣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与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差异,以书面版为准。
(1)时间:2012年10月12日 至2012年10月17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
邮编:100873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7.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日 10:00时
8.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2012年11月1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10.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1.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2.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主变一次、二次安装,基础、外形尺寸、设备参数等技术图(AOTOCAD2004版电子图)一套。
联系人:付丽
联系电话:18600055765
电子邮箱: fuli8188@vip.163.com
电话:010-59919008
传真:010-59919008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汤立路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