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桥梁界的大侠,南京长江大桥能用几辆超载货车把它压塌?
请教桥梁界的大侠,南京长江大桥能用几辆超载货车把它压塌?
32楼
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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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我不懂你提的人民大会堂用木头和你后面说的套图(另外,我套的图都是有经过初略验算的,或许有的人是乱套图,但请不要以偏概全)跟我们讨论的规范免责有什么关系? 至于钢桁架的连接 这个没有规范?最基本的剪切、拉压强度验算规范没有规定?如果规范还要明确的告诉你用多少个螺栓可以搞定,那这还叫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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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好嘛居然哥们那么会套图也会初略验算的话我就真心求教下怎么空心板的配筋你是怎么验算呢嘛!说来大家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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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桥梁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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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还有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要重新验算的,例如管线上常用的那些标准图集,难道也要全部重新验算过去?另外 请不要跑题!麻烦你逻辑关系搞清楚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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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对你的观点很赞同,一个巴掌拍不响,事故是多方原因造成的,不能等同于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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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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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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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我们国家有发布过什么标准图集吗?我好像没听说过哦~朋友连最重要的梁的配筋你的搞不定还谈什么规范免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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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font=微软雅黑]
关于责任
和有良知的设计者能感觉到的其肩上所承担的道义上的责任相比较来讲,所谓民事和刑事责任真的是微不足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只要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您就安然无恙,毫发无损。
即使除了桥毁人亡的大事故,即使后果特别严重,比如接连10辆严重超载大轿车落水,死亡失踪500人,您也就吃不超过10年的牢饭。
杀人比恐怖份子效率高,刑责比小偷低。
因此,如果能把良心抛一边,设计建造危桥完全可以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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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hd1965 于 2012-8-31 11: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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