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规24.9.14规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回路支线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而火规和高规等都没有这个规定,大家都怎么做的啊,民规必须执行吗?那样有时候从低压柜配出回路太多了,而且容量有时候很小,感觉有点浪费。
民规24.9.14规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回路支线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而火规和高规等都没有这个规定,大家都怎么做的啊,民规必须执行吗?那样有时候从低压柜配出回路太多了,而且容量有时候很小,感觉有点浪费。
2楼
<<高规>> 9.1.3: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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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并不是所有消防设备都需要末端双电源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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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前天一个同事也问我相同的问题.
我的意见是:民规是很老的版本.
应按照高规的规定.
但低层的消防配电因为只有民规,我觉得只有按民规了.
这是规范的一个冲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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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偶却认为所有的消防设备都需要末端双电源切换
同时,偶也认为所有支线均不能穿越防火分区,干线却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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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消防设施的配电是很重要的,他关系到一个工厂一家商社,一个小区的人身、财产的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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