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建设投资集团: 2006年,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业企事业单位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浙江”战略部署,适应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和谐发展,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采取了许多扎实有效措施。通过一年来的共同努力,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几项主要指标不仅实现了省政府提出“零增长”的责任目标要求,而且均有较大幅度地下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建设投资集团:
2006年,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业企事业单位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浙江”战略部署,适应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和谐发展,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采取了许多扎实有效措施。通过一年来的共同努力,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几项主要指标不仅实现了省政府提出“零增长”的责任目标要求,而且均有较大幅度地下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据统计,2006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共发生安全死亡事故61起,死亡66人;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了11起,下降15.3%;死亡人数减少了12人,下降了15.4%。其中,发生三级重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期相比,三级重大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50.0%;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50.0%。
温州、嘉兴、衢州、舟山、台州和丽水6个设区市建筑施工死亡事故起数同比下降,其中衢州和舟山市下降幅度达75%以上。
温州、嘉兴、衢州、舟山、台州和丽水6设区市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衢州和舟山市下降75%以上。
杭州、宁波、湖州3个设区市的建筑施工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比2005年同期上升。宁波市死亡事故起数上升75%,死亡人数上升100%;同比上升幅度最大是湖州市,发生2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幅达到300%,其中包括了1起三级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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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分析
1.按事故类型分
高处坠落发生27起死亡29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43.9%。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2起,下降44.9%;死亡人数减少24人,下降45.3%。
物体打击发生10起死亡10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5.2%。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4起和4人,分别上升66.7%。
坍塌发生6起死亡8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2.1%。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50%;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14.3%。
机械伤害发生8起死亡8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2.1%。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4起和4人,分别上升100%。
触电发生4起死亡4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6.1%。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1起和1人,分别下降33.3%。
起重伤害发生4起死亡4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6.1%。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2起和2人,分别上升100%。
中毒发生1起死亡2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4.5%。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100%。
淹溺事故发生1起死亡1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5%。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1起和1人,分别上升100%。
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事故分类情况及死亡人数与2005年同比情况分别见图一、二。
图一: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死亡事故类别情况比例示意图
图二: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与2005年同比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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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事故发生部位分
洞口和临边发生14起死亡14人,占事故死亡总数21.2%。
施工机具发生10起死亡10人,占事故死亡总数15.2%。
塔吊发生4起死亡6人,占事故死亡总数9.1%。
脚手架发生6亡6人,占事故死亡总数9.1%。
井架及龙门架发生5死亡5人,占事故死亡总数7.6%。
模板发生2起死亡3人,占事故死亡总数4.5%。
现场临时用电发生2起死亡2人,占事故死亡总数3.0%。
地下室基坑发生3起死亡3人,占事故死亡总数4.5%。
外用人货梯发生2起死亡2人,占事故死亡总数3.0%。
临时设施发生1起死亡2人,占事故死亡总数3.0%。
墙板结构发生1起死亡1人,占事故死亡总数1.5%。
其他部位发生11死亡12人,占事故死亡总数18.2%。
2006年全省事故死亡人数部位比例情况见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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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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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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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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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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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企业资质等级分
特级企业承建的工程发生5起死亡5人,占全年事故死亡总数的7.6%。
一级企业承建的工程发生25起死亡26人,占全年事故死亡总数的39.4%。
二级企业承建的工程发生21起死亡25人,占全年事故死亡总数的37.9%。
三级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10起死亡10人,占全年事故死亡总数的15.2%。
2006年全省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资质等级比例情况见图四。
图四:2006年全省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资质等级比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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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分
一级项目经理施工的工程发生16起死亡18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27.3%。
二级项目经理施工的工程发生26起死亡28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42.4%。
三级项目经理施工的工程发生18起死亡19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28.8%。
无项目经理施工的工程发生1起死亡1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5%。
2006年全省发生死亡事故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比例情况见图五。
图五:2006年全省发生死亡事故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比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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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事故发生地设区市分
杭州发生17起死亡17人,占全省事故死亡人数的25.8%。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1起和1人,分别上升6.3%。
宁波发生7起死亡8人,占全省事故死亡人数的12.1%。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75%;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100%。
温州发生8起死亡8人,占全省事故死亡人数的12.1%。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下降27.3%;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38.5%。
绍兴发生3起死亡5人,占全省事故死亡人数的7.6%。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25%;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5%。
嘉兴发生5起死亡5人,占全省事故死亡人数的9.1%。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2起和2人,分别下降28.6%。
湖州发生2起死亡4人,占全省事故死亡人数的6.1%。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300%。其中一起为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
金华发生7起死亡7人,占全省事故死亡人数的10.6%。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16.7%;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30%。
衢州发生1起死亡1人,占全省事故死亡人数的1.5%。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3起和3人,分别下降75%。
舟山发生1起死亡1人,占全省事故死亡人数的1.5%。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5起和5人,分别下降83.3%。
台州发生6起死亡6人,占全省事故死亡人数的9.1%。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1起和1人,分别下降14.3%。
丽水发生4起死亡4人,占全省事故死亡人数的6.1%。与2005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2起和2人,分别下降33.3%。
各设区市2006年和2005年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情况分别见图六、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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