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电厂二期工程超临界机组公用高压起动/备用变压器设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NYGG--2012021 1.招标条件湖北鄂州电厂二期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湖北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委托湖北清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湖北鄂州电厂二期工程2×600MW超临界机组公用高压起动/备用变压器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HBNYGG--2012021
1.招标条件
湖北鄂州电厂二期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湖北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委托湖北清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湖北鄂州电厂二期工程2×600MW超临界机组公用高压起动/备用变压器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鄂州电厂位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北靠长江,南靠铁路武九线,东侧距鄂州市约38km,西南侧距武汉市约30km。鄂州电厂一期工程是利用日本海外协力基金在中国贷款建设的第一个火电项目,建设2×300MW机组,三大主机分别为福斯特-惠勒、日立和东方电气公司的设备。电厂燃用山西晋城和临汾的煤炭,电厂利用长江水,以5回220KV线路接入系统。两台机组分别于1999年1月和4月正式移交生产。电厂二期工程扩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2本次招标的范围
湖北鄂州电厂二期工程2×600MW超临界机组1台/套公用高压起动/备用变压器设备供货及服务(包括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仅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将被拒绝。
供货期:采购设备定于2012年12月交货(实际交货期以现场工程进度为准)。
3.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年检情况正常;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2、所投标产品需且有相应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至少已有用户签署二个300MW及以上工程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证明;
4、财务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超过10000万元、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大于2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出现亏损现象;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定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10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高琳琳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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