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设计规范中的漏洞及欠缺
ywxwmy
ywxwmy Lv.2
2006年12月11日 01:23:07
只看楼主

各位从事给排水设计及相关人士,在设计的过程中发现规范有漏洞或不完整,提出更改或补充建议,大家讨论,使我们的规范、法规更完善,更易操作。

各位从事给排水设计及相关人士,在设计的过程中发现规范有漏洞或不完整,提出更改或补充建议,大家讨论,使我们的规范、法规更完善,更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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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xwmy
2006年12月11日 11:29:36
2楼
我来抛砖引玉。比如我们讨论过这样一个问题:水泵接合器是否可设于报警阀后?经讨论认为:如果只有一组报警阀,水泵接合器设于前后无所谓;如果有多组报警阀,设阀后就要每组报警阀后均设接合器,设阀前可只设一组。
是否建议将这样一条写入规范,即水泵接合器设置位置,当系统多个报警阀时,水泵接合器可按整个系统供水考虑,设于报警阀前。
各位的讨论结果或设计中的发现可以提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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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灾
2006年12月11日 12:00:00
3楼
这个不是规范漏洞,要是规范啥都写上,规范就显得太罗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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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_jg2003
2006年12月11日 18:47:38
4楼
没看到新的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的书,仅看到网上下的电子版的:
上面有些强条(也就是黑体字)居然用“宜”,这不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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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xwmy
2006年12月11日 23:21:31
5楼
比如高规第7.6.1、7.6.2(条文较长,不罗列了,各位自己对照看一下)是否应再写明确一些,或在条文说明里阐述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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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d831
2006年12月12日 13:09:20
6楼

强条不管使用什么字“宜、应、不得……”都做强条处理,不要以为是“宜”就不做强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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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_jg2003
2006年12月12日 17:46:20
7楼
那只能说明规范用词不当,如果是强条就要严历,不应该用宜来做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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