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勘探:单体建筑物设计之前,必须对建筑物所在现场进行地质勘探;钻孔的个数、间距、深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结构对不均匀沉降的敏感性、建筑物场地的复杂程度、建筑物基础的可能设计深度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孔距为20~75m,钻孔深度6~20m。根据钻探资料,了解场地地质变化情况,各层土的特性指标,勘探部门对基础选型的建议。 2).基础选型a.基础的类型:建筑物的基础根据埋深分为浅基础和深基础两类。浅基础分为单柱基础、条形基础、联合基础、十字交叉基础、片筏式基础和箱形基础等。桩基础、沉井等属于深基础。
单体建筑物设计之前,必须对建筑物所在现场进行地质勘探;
钻孔的个数、间距、深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结构对不均匀沉降的敏感性、建筑物场地的复杂程度、建筑物基础的可能设计深度等因素确定。
一般情况下,孔距为20~75m,钻孔深度6~20m。
根据钻探资料,了解场地地质变化情况,各层土的特性指标,勘探部门对基础选型的建议。
2).基础选型
a.基础的类型:建筑物的基础根据埋深分为浅基础和深基础两类。浅基础分为单柱基础、条形基础、联合基础、十字交叉基础、片筏式基础和箱形基础等。桩基础、沉井等属于深基础。
b.基础的初选:在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应先估算建筑物的总重力荷载标准值,假设它均匀地分布在全部平面面积上(按建筑物最外边轴线算),得到地基单位面积需承受的荷载pm,以便和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k比较。如果pm (1/3—1/4)≤fk,则采用条形基础或单独基础可能比较经济;若pm >fk,一般应采用深基础(例如桩基础或沉井等);若虽然pm < fk, 但浅层土太软弱,荷载太大或柱间距太大,采用浅基础不经济时,也可以采用深基础。
(3).基础的沉降
a.建筑物建造在土层上必然会发生沉降,均匀沉降一般对建筑物无害,不均匀沉降对建筑物有害。对不均匀沉降敏感的建筑物,或土层很复杂的场地应注意基础的沉降问题。
b.建筑物建造在砂土上沉降完成较快,建造在粘土上沉降完成较慢,有时需要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
建筑物的较小沉降在100mm以内,较大沉降可达1000mm~2000mm。沉降量越大,发生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也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