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照明配电线路穿管暗敷时,按规范要求需敷设于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假如某二层小办公楼,没有消防设备,供电按三级负荷考虑,设置了自带蓄电池灯具的应急照明,穿管暗敷,还用再标注:需敷设于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吗?自带蓄电池灯具的应急照明是断电(也可能是烧坏电线)点亮,再提敷设于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有什么意义?
火灾应急照明配电线路穿管暗敷时,按规范要求需敷设于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
假如某二层小办公楼,没有消防设备,供电按三级负荷考虑,设置了自带蓄电池灯具的应急照明,穿管暗敷,还用再标注:需敷设于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吗?自带蓄电池灯具的应急照明是断电(也可能是烧坏电线)点亮,再提敷设于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有什么意义?
2楼
对于你这种情况意义不大,但在某些项目中,应急灯具是采用集中应急电源供电,自身不带蓄电池,就要求在发生火灾时,配电线路能继续工作,规范的规定涵盖了最不利的情况,是按最不利条件制定的,其他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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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楼上说得对,对于依靠切断电源来点亮的应急灯,应该不用30mm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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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条文说明里就有讲到,当然有他的道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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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这确实是个问题吖!不过每次作图的时候也是照做了,制定规范应该是按照最不理想状态制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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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自带蓄电池应急照明灯或采用耐火导线穿管敷设的应该没必要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这条规范太笼统、不具针对性,应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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