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汽车规范第8.2.7条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看下图我这个车库一个防火分区,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汽车疏散口,可不可以不设送风系统。怎么理解这一条?是不是说防火分区内要有疏散口,不管划分没划分防烟分区,都可以不设进风(补风)系统?
看下图我这个车库一个防火分区,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汽车疏散口,可不可以不设送风系统。
怎么理解这一条?是不是说防火分区内要有疏散口,不管划分没划分防烟分区,都可以不设进风(补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