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美国的新自由主义
wanglh7123
wanglh7123 Lv.12
2006年04月21日 22: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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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自由主义思潮和FCC新规定之争在美国新闻传播领域,近期来围绕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提出的有关传媒所有权的新规定之争,成为学术界内外高度关注的大事。本文试图将其置于美国新自由主义的思想背景和经济政策背景之中进行分析。FCC新规定的出台2002年9月,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宣布它将复审一系列有关传媒所有权的法规。有些被复审的规定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还有许多被复审的规定是在因特网成为普及的传播媒介之前制定的,或是在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进入美国大多数家庭之前制定的。这一宣布很快引起各方面的反响,还出现了紧张的院外游说活动,围绕该不该进一步放松有关的限制规定,持不同意见者唇枪舌剑,争辩激烈。据《哥伦比亚新闻学评论》2003年第2期上的有关文章介绍,从2002年9月23日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宣布复审这些传媒所有权规定,并邀请美国公众就这一问题提出看法起至提交意见截止日2003年2月3日,由美国各种协会、行业协会、消费者团体、智囊人士、学术界等提交的意见书纷至沓来涌向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提交者既有群体,又有个人,数量达13000左右,其中包括美国传媒业界组织如美国报协、美国全国广播电视公司协会、美国报纸同行公会、美国广播电视艺术家协会、美国全国拉丁美洲裔新闻工作者协会等,也包括公民群体组织如美国全国妇女组织、美国全国家长教师协会等,还包括学术性团体如美国心理学协会,宗教机构如美国基督教联合会,商业机构如跨国公司索尼。①尽管对美国传媒所有权规定是否需要放松的看法不一,但提交问题者对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此次复审传媒所有权规定并再行作出决议的重要性却有共识,即:这是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有史以来对传媒所有权规定的最大规模的复审,其结果将对美国人如何获得新闻和信息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②

美国新自由主义思潮和FCC新规定之争


在美国新闻传播领域,近期来围绕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提出的有关传媒所有权的新规定之争,成为学术界内外高度关注的大事。本文试图将其置于美国新自由主义的思想背景和经济政策背景之中进行分析。

FCC新规定的出台

2002年9月,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宣布它将复审一系列有关传媒所有权的法规。有些被复审的规定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还有许多被复审的规定是在因特网成为普及的传播媒介之前制定的,或是在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进入美国大多数家庭之前制定的。这一宣布很快引起各方面的反响,还出现了紧张的院外游说活动,围绕该不该进一步放松有关的限制规定,持不同意见者唇枪舌剑,争辩激烈。据《哥伦比亚新闻学评论》2003年第2期上的有关文章介绍,从2002年9月23日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宣布复审这些传媒所有权规定,并邀请美国公众就这一问题提出看法起至提交意见截止日2003年2月3日,由美国各种协会、行业协会、消费者团体、智囊人士、学术界等提交的意见书纷至沓来涌向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提交者既有群体,又有个人,数量达13000左右,其中包括美国传媒业界组织如美国报协、美国全国广播电视公司协会、美国报纸同行公会、美国广播电视艺术家协会、美国全国拉丁美洲裔新闻工作者协会等,也包括公民群体组织如美国全国妇女组织、美国全国家长教师协会等,还包括学术性团体如美国心理学协会,宗教机构如美国基督教联合会,商业机构如跨国公司索尼。①尽管对美国传媒所有权规定是否需要放松的看法不一,但提交问题者对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此次复审传媒所有权规定并再行作出决议的重要性却有共识,即:这是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有史以来对传媒所有权规定的最大规模的复审,其结果将对美国人如何获得新闻和信息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②

在议论纷纷、争辩纷纷中,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于2003年6月2日投票表决,以3比2通过了对于传媒所有制的有关限制规定的大幅度放松。该委员会此次通过的议案,涉及到对在1941年~1975年期间通过的一系列有关规定的改动。根据美国媒体,包括美联社、《编辑和发行人》杂志等的有关文章,FCC的媒体所有权新规定同以往相比的变动主要可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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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h7123
2006年04月21日 22:29:03
12楼
一.新城市主义理论概述

  1、新城市主义的起源

  新城市主义运动开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国,形成于九十年代初,是试图以规划和设计的力量影响生活环境的一次努力,但其影响力远远超出专业领域,为社会公众、开发商及政府部门所关注。

图1 美国典型的卧室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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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h7123
2006年04月21日 22:29:44
13楼
二战后的美国人口迅速膨胀,城市生活环境日趋恶劣。由于郊区土地相当廉价,自然环境也优于市区,大量中产阶级为了寻求更好的居住环境而从城里搬迁到城市边缘及郊区地段。在这一住宅郊区化时期,“功能分区”理论在规划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导致了以独立式住宅为主的,给人们提供纯粹的居住休息空间的社区的大量产生,人们形象的称之为“卧室社区”(图1)。这类“卧室社区”在发展中暴露出了很多的缺点,主要表现在:城郊用地被肆意侵占;城市交通负担加重;阶层型小区的形成;适合低收入者住宅的缺乏;社区安定感和认同感的丧失。
图2 海滨城(Seaside)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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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h7123
2006年04月21日 22:30:15
14楼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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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h7123
2006年04月21日 22:30:25
15楼
面对住宅郊区化的负面影响,新城市主义孕育而生。美国的建筑及规划理论界逐步提出这一理论,希望可以创造更加完善的生活品质,建设真正的社区生活,重塑居住社区和邻里之间的关系,并逐步摆脱对汽车的依赖。其实,这种对现代主义城市规划理论的批判和反思从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开始。简•雅各布斯和社会学家威廉•怀特等人最先对政府的城市更新方式以及完全按照机动车交通的要求改造城市的做法提出反对。到了20世纪80年代,新城市主义思潮开始出现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建筑界。从1980年由DPZ主持的海滨城(Seaside)(图2,3)设计开始,新城市主义的代表人物们主持建设了一系列的居住社区工程项目,并形成了一套较系统的规划设计策略与方法。1993年召开了新城市主义协会(Congress for New Urbanism,简称CNU)的第一次会议。1996年CNU第四次大会通过了“新城市主义宪章”,标志着新城市主义思潮在美国已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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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h7123
2006年04月21日 22:30:35
16楼
2、新城市主义的基本精神

  新城市主义理论坚持物质空间状态与社会环境之间存在重要的联系,认为中心城市因投资萎缩导致的衰败,郊区以毫无场所感的低密度建造方式迅速扩张,不同种族、经济收入人群之间的相互分离,环境的退化,自然和农村被侵占,社会建造遗产和传统被破坏,这些彼此相互关联的问题是当今社区建设所面临的挑战。《新城市主义宪章》中制定了分别列在地区、邻里、街区三个大类之下的27项建设原则。总的来说,这些原则强调社区的紧凑;公共空间的重要性;各种城市功能和居住类型、居住人群的混合;适合步行的环境和尺度;以及清晰中心和边界的邻里结构。此外,还强调回归传统的以街道和城市肌理为对象的设计方法,认为“所有城市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的基本任务是从物质形体上限定出可供人们共同使用的街道和公共空间”。

  新城市主义在城市建设三个层面上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这包括新城市主义的区域规划和生态可持续发展,新城市主义的郊区设计理论和实践,新城市主义的旧城改造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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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h7123
2006年04月21日 22:31:14
17楼
 3、新城市主义的城郊社区设计理论的基本原则
图4 紧凑住宅布局与私宅平分土地资源相比较,公共空间基地内景观资源(小河)被更多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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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h7123
2006年04月21日 22:31:24
18楼
新城市主义的社区建设提倡必须将公共空间的重要性置于私人利益之上,这一原则落实于 “大都市、城市和村庄”,“邻里、分区和交通走廊”以及“街区、街道、建筑”这三个设计层面上。(图4)

  在“大都市、城市和村庄”层面上,新城市主义开发理念的着眼点是:既要注重局部,又要总揽全局。社区多样性、人口规模、公用空间和结构所决定的城市化都应该贯穿于整个大城市地区。要根据相似的开发原则对整个地区进行规划与设计。

  新城市主义社区的基本构成要素是邻里社区、分区和交通走廊。邻里社区是一片有着各种各样功能的城市化的区域。分区是一片有着单一功能的区域。交通走廊是不同邻里或分区之间的分隔区域。新城市主义邻里社区应该紧凑,具有多种功能,应以公交系统为主要的交通方式。具有特殊功能的分区地理位置要合理,要具有一定的特色。合理开发的交通走廊有助于将自然环境与社区融为一体。

  通过将街区、街道和建筑按照某种方式进行组合便可以实现新城市主义开发理念的具体模式。新城市主义致力于通过将个体建筑进行合理的设计与规划,使之成为纽带,将居民凝聚到一起。街区、街道和建筑是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的要素,每一要素既具有自己的个性又拥有一定的共性。新城市主义关于街区、街道和建筑的开发思想是基于美学角度的设计,是从开发场所独特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和历史遗留建筑风格出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发扬和提高。目的是要能够充分表现当地的价值观及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特色和技术方面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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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h7123
2006年04月21日 22:31:55
19楼
二.新城市主义在城郊居住区开发中的应用和体现

  1、居住大区域的开发观念

图5 番禺地区的现状与问题:缺乏区域层面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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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h7123
2006年04月21日 22:32:03
20楼
很多大城市开始在周边区域建设大规模居住组团区域,例如天津市2020年规划就在外环线周围规划了东丽湖、西青中北镇、大毕庄等八大居住组团区域,每个组团的建设面积都在数百万平方米左右。我们应汲取新城市主义社区建设理念中关于区域开发中的设计原则,规避广州番禺地区出现过的情况——发展商得到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后便各自为政,激烈竞争,重复建设“小配套”,使这些设施既得不到充分利用,有造成巨大的浪费。 居住组团区域的总体规划应注重整体性原则,统一规划道路路网、公交系统、商业、公建配套设施等,形成清晰的区域边缘和中心结构体系。(图5)更重要的是应控制开发商在各自的楼盘之中尊重并运用整体规划的原则,使得城市空间、道路空间及建筑印象都能够贯穿在整个大城市区域内,而不是形成各自封闭的独立社区。这样形成的居住区域将成为平衡的有机体,功能复合化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完善的公共交通降低了区内和对原有城区的交通压力。

  2、社区空间的开放性设计原则

  新城市主义主张改变原有居住区规划设计上的完全封闭体系,结合路网等级和商业配套公建,形成有层次的开放社区。良好的分级社区开放体系不仅可以避免封闭社区的不足,还可以把握好开放的“度”。社区内的城市开放空间道路系统与城市路网畅通相连,商业配套可对外营业以吸引人气,并能够更好运营。社区内部的开放空间应着重以为本社区和周边居民服务的绿化景观为主。较为封闭的组团邻里空间则体现出相对私密性和亲和性,只为本组团居民服务。多层次的开放空间满足不同关系的居住人群,形成不同性质的交往空间。

  3、交通系统及道路空间设计

  新城市主义社区多采用网格状的道路系统,一方面可以尽量分散交通,更重要的是它更适于步行。网格道路的成功之处在于交叉点的可预测性,为行走于其中的人提供了参考点以及方向信息。步行的人有不同的路径可以选择,增加了方便性和趣味性。

  新城市主义的道路空间设计原则是使各级道路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重新成为社区成员重要而丰富的公共活动场所,这意味着道路应该同时为步行者和机动车服务。在相邻路口的距离范围之内适合建设步行街道,并在其两侧设置与之相协调的建筑。道路细节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步行者的使用要求:在设计规范允许的情况下减小街道的转弯半径,强制汽车减速,以利于行人安全穿越马路;开发道路景观,减少街道的宽度;完善道路上的缓速和分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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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h7123
2006年04月21日 22:32:15
21楼
4、社区中心与边缘的开放空间设计

  新城市主义认为社区中心无论是一个广场或是一片绿地,都表明了该居住区的特点,并主张遵循一定的设计原则:成荫大树在社区中心是必不可少的;周边建筑应面向绿化,以充分利用其环境和景观价值;底层为商业的建筑应该环绕社区中心;社区中心的街道交通应该比社区内的街道更灵活方便,四周的建筑也应该更城市化。

  新城市主义指出社区边缘街道不应该是封闭与隔离的,它确定了社区的起止和存在,其作用是与周围的环境联系起来,并贡献于周围的环境。城郊居住区的边缘开放空间应形成良好的自然景观环境,如可供公众享受的湖泊或公园绿地,而不是传统的分割的方式。

  5、街区的设计

  新城市主义指出街区是组成社区的基本单位,其多样化和多层次公共空间应成为居民良好的交流场所。街区分为内部和外部,建筑正立面与花园围墙或栅栏形成外部公共空间,而住宅和院子等私人空间围合在内部。街区小巷或建筑后面的空地可以不沿着街道走势布置,为街区成员提供交流互动的场地,而不是主要作为交通通道。

  街区内的街道着重强调生活性,例如步行、自行车系统、安全的邻里环境和便捷的可达性。将街道交通空间与生活空间作为一个整体,不仅可以提高道路的使用效率,而且可以重新使街道空间成为生机勃勃的人性化环境。

  结束语

  新城市主义运动的宗旨是重新定义城市,探索住宅的意义和形式,创造出新一代的城市和住宅。作为当代多元化发展时期对城市及社区发展方向探索力量中的重要一支,新城市主义在价值观念、理论原则和实践方法等不同层面上均具有相对系统、完整的框架,并且有所创新。尽管某些思想有过于理想化的嫌疑,但是总的来说其理念与实践对我国社区建设还是具有启发与借鉴意义。在客观全面的认识其理论的基础上,新城市主义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实践,需要政府、开发商、设计师,乃至居民共同来完成。(文/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讲师 王志刚 天津方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首席设计师 胡志欣)

  1 王彦辉,走向新社区,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P194

  2 CNU,新城市主义宪章,1996

  3 沈克宁,新城市主义的三个领域,建筑师,2003-3,P24~25

  4 Peter Katzed , The New Urbanism: Toward an Architecture of Community, McGraw-hill, 1994, P4~19

  5 杰拉尔德•A•伯特菲尔德、肯尼斯•B•霍尔•Jr,社区规划简明手册(张晓军,潘芳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P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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