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专家人选的函
stec2010
stec2010 Lv.11
2011年04月02日 08: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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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专家人选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质监站,部公路院: 为进一步做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部质监总站决定向各有关单位遴选质量监督专家,组成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专家库。专家库专家将作为部质监总站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智力资源,在部质监总站统一组织下参与公路工程质量督查、质量事故应急处理、质量形势分析及质监工作研究等相关工作。专家应能保证完成部质监总站安排的工作任务,推荐单位及专家所在工作单位应能为专家参加部质监总站的相关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现将推荐专家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推荐公路工程

质量监督专家人选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质监站,部公路院:
为进一步做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部质监总站决定向各有关单位遴选质量监督专家,组成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专家库。专家库专家将作为部质监总站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智力资源,在部质监总站统一组织下参与公路工程质量督查、质量事故应急处理、质量形势分析及质监工作研究等相关工作。专家应能保证完成部质监总站安排的工作任务,推荐单位及专家所在工作单位应能为专家参加部质监总站的相关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现将推荐专家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敏锐的技术洞察力,较强的工程质量判断力,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熟悉质量监督工作,表达能力较强。

(二)坚持原则,公正客观,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工作责任心强,个人自愿参加部质监总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工作,并得到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推荐程序

由各省级质监机构、部公路院负责推荐本地区或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1-2名。部质监总站将根据监督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专家库规模和专家人选的专业知识结构等因素,对推荐专家人选进行审定,最终形成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专家库。

三、时间安排

推荐单位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专家推荐相关表格(见附件,表格电子版可从总站网站下载,网址 http://www.jtbzjz.net)加盖公章后邮寄总站,表格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报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剑

电话:010-65292703

邮箱: xujian@mot.gov.cn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公路处(邮编:100736)。


附件:1.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专家人选推荐表

2. 推荐监督专家人选一览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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