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机构的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综合监管能力,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区属监督机构以及特定地区管委会所属机构的业绩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 年度监督机构业绩评价对象为本市16个区属监督机构和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等2家特定地区管委会所属监督机构。
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机构的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综合监管能力,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区属监督机构以及特定地区管委会所属机构的业绩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 年度监督机构业绩评价对象为本市16个区属监督机构和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等2家特定地区管委会所属监督机构。
业绩评价围绕 “安全监管、质量监管、市场监管”等主要业务,并结合技术信息管理、执法监督管理、消防及综合竣工验收管理、信访投诉管理等方面工作,依照《2020 年度上海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业绩评价标准》,采用集中组织考评与日常管理信息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二、总体评价
据统计,2020 年度,18 个(园)区受监工地 5862 个,建 筑面积 1.39572 亿平方米。面对不断增长的工作量和疫情影响, 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 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 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战的基础上,坚持 聚焦行业重点、紧扣主责主业、守牢底线红线、坚定初心使命, 全面完成质量安全监管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连续作战,打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攻坚战。 年初,各监督机构成立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小组,按照“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原则,开展双休日无休的全覆盖检查,通过“不断 查、反复查”,实时掌握各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把疫情防控关。后期,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好转,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工作。各监督机构积极帮助建设项目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建筑工地真正恢复施工保驾护航, 同时不断加大以疫情防控措施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为重点的检查频次,确保所有复工项目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实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目标双胜利。
(二)聚焦“危大”,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各监督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 37 号令及沪住建规范〔2020〕4 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大“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力度,通过运用购买第三方服 务,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装配式施工吊装为重点的危大工程管控;同时针对重要节点和各自区域特点开展“防汛 防台排查”、“高温季节施工安全检查”、“绿色护考巡查”、“迎国庆、护进博施工安全生产保障治理”、“冬春火灾防控整治” 等各类专项检查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底线,确保了本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关注民生,确保工程质量总体受控。各监督机构围绕居民投诉量最高的住宅质量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行“小业主预看房制度”、“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等举措,将潜在的问题矛盾提前释放,有效降低住宅工程质量风险,大大降低了住宅项目投诉比例。此外,在继续贯彻落实重要建材网 上备案及监督抽检工作的同时,监督机构聚焦结构工程质量, 特别针对装配式结构灌浆饱满度不足、混凝土水溶性氯离子超标等结构薄弱环节开展全年度、多批次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测,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基本受控。
(四)严惩违规,加强建筑工程市场行为监管。 各监督机构按照《上海市建筑用工管理实务手册》要求,大力推进实 名制管理、工资专用帐户、总包代发等制度的实施,不断规范 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圆满完成“国 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督察组对本市 2019 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实地核查任务”。同时,各监督机构认真学习《建筑工程市场行为执法手册》,积极开展市场违规行为的处置,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串通招投标等扰乱建筑 市场的违规行为。
(五)健全机制,完成消防及综合竣工验收新任务。 全市承接消防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的监督机构不断挖掘自身潜能、创新工作思路,积极落实消防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新任务。 根据建设部第 51 号令和市住建委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消防验收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开展消防审验工作,确保 消防审验顺利交接。在实施综合竣工验收工作中,各监督机构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优化工作机制,如:通过“四统一”一站式工作模式精简工作流程、“店小二”跨前式工作态度提升服务质量等手段,大大提升了用户满意程度,提高了竣工验收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六)加大处置,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各监督机构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工作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明显提高。加大了对建设单位、执业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同时积极运用诚信记分、通报批评等措施强化企业“红线”意识,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部分监督机构还积极推行 采用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七)智慧监管,助力工程现场一网统管。监督机构积极推进工地现场信息化管理,通过工地现场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智能门禁系统、传感监测设备等,形成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大幅度降低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风险。如:督促受监项目将现场管理岗位人员信息录入考勤系统,对关键岗位 人员到岗考勤情况进行重点监管,落实参建主体到岗履职责任;再如依托基坑监测平台,对深度超过 12米及以上的深基 坑项目开展基坑工况、周边环境影响及质量状况等信息实时监控,杜绝发生较大安全隐患;此外,监督系统大力推行移动监督APP,努力实现在监工程全数GIS定位、监督信息现场及时录入、处置文书现场及时开具、企业通过二维码现场及时签收等,做到监督留痕、流程统一、文书一致,大大提高了监督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标准化水平。
(八)关切民情,提高信访处置满意率。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处置满意率,各监督部门积极转变思维改进工作模式,通过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查找问题,从源头转变工作做法提高工作质量;有的监督机构强化内功建设,通过明确办理时限、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回复格式、完善调处方法等,提高信访处置效率和工作质量;有的通过采取联席工作机制,积极联合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到现场调查了解,召开协调会,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切实化解信访矛盾。
三、存在问题
从评价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依据法律法规等对工程参建各方实施监管,取得较好成效,但是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安全监管年度整治重点落实不充分,日常监管精细化有待提高。少数监督机构对年度安全重点监管工作要求落实不充分,日常学习及宣贯工作不够深入,监督记录中未能反映年度重点工作内容;部分监督机构在安标管理工作中未能明确等级评定的量化指标、审核权限和打分的时间节点,日常监管 过程中开具的整改指令单、局部暂缓单等也未严格按照执法规定进行闭合。
(二)质量薄弱环节专项治理深度不足,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有待压实。少数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管工作中对薄弱环节聚焦不够,对隐患较大的基坑工程、装配式连接节点、结构性材料等未开展系统性监管,对一些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住宅工程装修质量、外墙体脱落及渗漏等质量通病缺乏针对性研究与治理;部分监督机构还应进一步强化以建设单位为首的主体质量责任,健全质量管理组织,积极推进《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惩治力度不强,市场行为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部分监督机构对市场行为的监管多以巡查或专项检查方式开展,未能将市场行为监管内容纳入日常监督,对转包、违法分包等承发包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足;有的监督机构市场行为监管人员力量配置不到位、部分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上存在不足,造成市场行为监管水平相对落后。
(四)消防监管体系不够健全,综合验收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承接消防验收的监督机构机制建设不够健全,自身相关消防业务能力较薄弱,日常工作多依赖第三方消防检测单位,部门配套和人员配备均未能及时跟上工作需求;在开展综合竣工验收工作中,部分监督机构缺乏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影响工作节奏,且对装饰装修项目未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查处工作。
四、评价结果
(一)根据业绩评价情况,对取得优异成绩的下列单位,授予“先进监督站”称号,并予以表扬:
1.奉贤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2.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3.杨浦区建筑业管理事务中心
4.长宁区建筑业管理中心
5.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6.普陀区建筑业管理中心
(二)对在开展监督抽测、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中有明显成效,在开展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深化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下列单位授予“单项工作奖”称号,并予以表扬:
1.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2.嘉定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3.黄浦区建筑建材业安全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