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层建筑,一层及夹层,二层及夹层均为店铺,店铺面积之和为500平米,三层-11层均为公寓(公寓均为一房和两房的户型),公寓为通廊式,通廊内暖通专业又设置了新风系统,请教该建筑是定位商住楼还是综合楼?是否应设置喷淋系统呢?
11层建筑,一层及夹层,二层及夹层均为店铺,店铺面积之和为500平米,三层-11层均为公寓(公寓均为一房和两房的户型),公寓为通廊式,通廊内暖通专业又设置了新风系统,请教该建筑是定位商住楼还是综合楼?是否应设置喷淋系统呢?
22楼
我也认为300平应该是指单独分割的商业部分的各自面积。如果面积小于300平且只有一层那就不是商住楼,属于住宅下面的商业网点,就不需要设喷淋。若面积超过300平或者超过两层了,那么就属于商住楼,其商业部分就应该设喷淋系统了。不知道可否这样理解高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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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可怜哪,中国的规范有这么多的让人理解不了的地方, 编规范的人就那么惜言如金吗?多说一点能累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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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要做的 要做的要做的 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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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现在大家争论较多的是每个单元分隔还是总的建筑面积为300平方,规范里说的不清楚,我想应该是每个单元分隔面积不超过300平方,如果是两层,则是两层面积的和不超过300,不知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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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新手,学习中,不敢做出答复!期待ing高手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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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如果每个防火间隔二层加起来有500平方,就应该按商住楼,
消防板块有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贴子,有兴趣可以上去讨论讨论。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666_319977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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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什么“将来由甲方自己做夹层”啊?纵容和鼓励甲方去违反规范,去做危房??
做人要有点良心,万一出什么事,你心里安乐吗??
作为设计人员,作为一个有职业道德的人,作为一个有些许良知的人,都不应该去纵容和鼓励甲方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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