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层建筑,一层及夹层,二层及夹层均为店铺,店铺面积之和为500平米,三层-11层均为公寓(公寓均为一房和两房的户型),公寓为通廊式,通廊内暖通专业又设置了新风系统,请教该建筑是定位商住楼还是综合楼?是否应设置喷淋系统呢?
11层建筑,一层及夹层,二层及夹层均为店铺,店铺面积之和为500平米,三层-11层均为公寓(公寓均为一房和两房的户型),公寓为通廊式,通廊内暖通专业又设置了新风系统,请教该建筑是定位商住楼还是综合楼?是否应设置喷淋系统呢?
2楼
做喷淋啊
3层包括三层就不要做了
我建议如果有地下室的话采用双进户
然后从一侧分管道直接接到消防喷淋泵
采用湿式报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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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作!!!该楼为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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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如果,你店面面积之和为500平米,那没的说,按照商住楼设计!!
给你点建议:把每间上下楼面积做在300平米内,但是你们设计的时候不要做夹层,可以把层高做高点,将来由甲方自己做夹层,那样的话,你下面部分就是两层,这样的话,就可以把这栋建筑定性为下面是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消火栓用水量小了,喷淋也可以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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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按照高规的定义,300应该是底部总面积的限度,而不是分隔的每个店面的面积。
个人观点:楼主的住宅应该按照二类商住楼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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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按照新的<高规>底下两层商店应为公共建筑,喷淋不受面积影响,规范不太清楚,有谁给出权威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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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我也在期待高手指点。
本人对自喷这一块还是有些拿不准,没法发表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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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5楼楼主讲的很有道理,但每间商铺面积做在300平米内,好像只适合于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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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1.商住楼
2.应做喷淋
3.做隔层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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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如果是一加二层之和为500平方米就布设篷淋,反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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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有夹层的商店着起火来更可怕
规范只是最低的要求 虽然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呼吁设计人员 如若甲方有实力 防火还是应该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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