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技术措施10.9.12,139页有一个耐热耐火配线的表。上面提出:当在电气专用房间内与其他配线共同铺设时,相互间距大于15cm并应用不燃材料制成的隔板加以隔开。不知为什么提出在电气专用房间内的说法,不再电气专用房间时不知是否要尊重这个规定。我是在找如果消防配线与弱电配线可否在一个桥架内铺设,如果可以是否要加隔板时注意到这条规定。不知这条规定是否可用以这种情况。
03技术措施10.9.12,139页有一个耐热耐火配线的表。上面提出:当在电气专用房间内与其他配线共同铺设时,相互间距大于15cm并应用不燃材料制成的隔板加以隔开。不知为什么提出在电气专用房间内的说法,不再电气专用房间时不知是否要尊重这个规定。我是在找如果消防配线与弱电配线可否在一个桥架内铺设,如果可以是否要加隔板时注意到这条规定。不知这条规定是否可用以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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