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抗震的问题:砖砌体开洞加强措施。
haidong846
haidong846 Lv.2
2011年01月08日 10:47:11
来自于砖混结构
只看楼主

新规范7.3.2.5.(2)中描述:“当外纵墙开间大于3.9m时,应另设加强措施。…………”其中的加强措施如何做法?开间横墙与外纵墙的构造柱算是它的加强措施么?还是在已经设置了构造柱的基础上,再增加构造柱的配筋,“所增加的配筋”才算做对其的加强?我是菜鸟,请各位前辈不惜赐教。

新规范7.3.2.5.(2)中描述:“当外纵墙开间大于3.9m时,应另设加强措施。…………”
其中的加强措施如何做法?
开间横墙与外纵墙的构造柱算是它的加强措施么?还是在已经设置了构造柱的基础上,再增加构造柱的配筋,“所增加的配筋”才算做对其的加强?

我是菜鸟,请各位前辈不惜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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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jianyu
2011年01月08日 10:55:29
2楼
其它措施,并不是指加大构造柱的配筋.加大构造柱的配筋起不到关键的作用.
其它措施,,比如采用配筋砌体..加强拉接筋的设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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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dong846
2011年01月08日 11:12:23
3楼



谢谢回答。
还有一个地方不明白:规范中描述的情况,有考虑内外墙处增设的构造柱对墙体的加强作用么?
如果没有考虑构造柱的作用,在内外墙交汇处增设构造柱后,是不是已经算对洞口进行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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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dong846
2011年01月08日 11:41:09
4楼
哪位前辈知道的给小弟指点一二啊。: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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