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侠,我现在在设计一个倒虹吸,设计流量35m3/s,按灌排规范属于3级建筑物,设计抗震烈度8°,持力层为砂土,中等液化。根据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需对液化土进行地基处理,但业主坚决建议不要处理(理由是渠道沿线的建筑物均属于3级建筑物,持力层也是液化土,但近年来拆建均没有采取地基处理措施),本人也不想处理。能有什么依据支持不处理吗?听同事讲,他听专家讲埋深大于多少米就可以不处理了,有这个说法吗?在什么规范上可找到不处理依据?
请教各位大侠,我现在在设计一个倒虹吸,设计流量35m3/s,按灌排规范属于3级建筑物,设计抗震烈度8°,持力层为砂土,中等液化。根据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需对液化土进行地基处理,但业主坚决建议不要处理(理由是渠道沿线的建筑物均属于3级建筑物,持力层也是液化土,但近年来拆建均没有采取地基处理措施),本人也不想处理。能有什么依据支持不处理吗?
听同事讲,他听专家讲埋深大于多少米就可以不处理了,有这个说法吗?在什么规范上可找到不处理依据?
请大侠帮忙。谢谢。!!
2楼
没人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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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进入地震区后开始也对抗震设防有了一点了解,可能只是皮毛,谈点浅薄看法。
水利工程的地震设防通常为甲乙丙丁四种类别,这在《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有明确定义。我印象中建筑工程设防也分为四种类别,与水工抗震规范看起来对应,其实水工抗震设防要求比建筑低,当然这是题外话。
水利工程的地雪设防事实上还有一个类别:不设防。我们的很多水工建筑物是没有设防要求的,最常见的堤防就明确提出了地震不设防。《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1.0.2条是这么说的:
1.0.2 适用范围:
1)主要适用于设计烈度为6、7、8、9度的1、2、3级的碾压式土石坝、混凝土重力坝、混凝±拱坝、平原地区水闸、溢洪道、地下结构、进水塔、水电站压力钢管和地面厂房等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
2)设计烈度为6度时,可不进行抗震计算,但对1级水工建筑物仍应按本规范采取适当的抗震措施。
3)设计烈度高于9度的水工建筑物或高度大于250m的壅水建筑物,其抗震安全性应进行专门研究论证后,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该条文中并没有要求灌溉排水建筑物进行地震设防。《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对地震设防也没有明确作出规定。对灌溉与排水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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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非常感谢谖语的答复,答复的很好。
继续深化:我所在地区(烈度8°)的灌排泵站,级别在三级以上的进行地震设防了。
专家若提涵洞是属于“地下结构”呢?该怎么解释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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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堤防为什么是不设防?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1.0.7位于地震烈度度及其以上地区的级堤防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应进行抗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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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堤防算稳定的时候需要复核地震工况
但堤防基层若有液化土层的话,没听说要处理的,估计是因为造价高。
我们这边有个骆马湖南堤,地基是粉土,省院加固的时候就提出液化问题,但当时由于造价问题没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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