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1层为填土,下面2层土为比较深(譬如10米)左右的液化土层,因为2层土比较深,全部换填不经济(规范规定换填厚度不宜大于3米是否也出于经济考虑?):1.小设备基础如泵基础,小罐基础等拟用 2层土作为持力层是否可行?2.建筑,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塔型设备基础等拟采用桩基础,桩尖伸过2层进入下面稳定土层,承台位于2层土中,承台周边土是否需要做特殊处理?如何处理?谢谢!
1.小设备基础如泵基础,小罐基础等拟用 2层土作为持力层是否可行?
2.建筑,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塔型设备基础等拟采用桩基础,桩尖伸过2层进入下面稳定土层,承台位于2层土中,承台周边土是否需要做特殊处理?如何处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