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一梯五户,走道连通三户,合用前室连通另外两户,室内消火栓有两种方法:1、走道和前室各设一个,因为合用前室的消火栓可算在内;2、走道设一个,合用前室设两个,因为合用前室需要担负另外两户而走道与前室间因有防火门因而走道消火栓不能计入;到底采用哪个比较合理?
如图,一梯五户,走道连通三户,合用前室连通另外两户,室内消火栓有两种方法:
1、走道和前室各设一个,因为合用前室的消火栓可算在内;
2、走道设一个,合用前室设两个,因为合用前室需要担负另外两户而走道与前室间因有防火门因而走道消火栓不能计入;
到底采用哪个比较合理?

2楼
我觉得按照第一种就可以了。
第二种理由“因为合用前室需要担负另外两户而走道与前室间因有防火门因而走道消火栓不能计入”,感觉并不成立。这个图应该是18层以上的布局,或者不到18层但每层面积超650平方。规范说的这个核心筒是每层“部分”住户门可以允许开向前室,但是应当采用乙级防火门,本身就存在从前室到户内消防水带经过防火门的问题。
还有,这个图下面住户门是否画错了,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
回复
3楼
我认为都设在前室比较合理
回复
4楼
我觉得应该都设在前室,就是共用的意思,如果不理解为共用的话那走廊处就需要设两个而不是一个了。
回复
5楼
关键还是防火分区的划分问题,如果整个楼层属于一个防火分区就可以按照方案一布置了。
我认为走道是要设室内消火栓的,因为走道和前室之间设置了防火门走道就独立出来了。
另外,下面一户的门确实画错了。
回复
6楼
第二种方法是正确的,能满足规范要求。就这个问题我专门问过许多专家及消防有关部门,他们的意见均是按第二种方法布置
回复
7楼
我也认为在合用前室设两个消火栓就可以了,从图上看能满足《高规》7.4.6的要求。
回复
8楼
我做过一栋16层的住宅,我在楼梯间内设置2个消火栓,前室设置一个,最后审图的说,楼梯间可以取消一个,所以出图的时候就是前室和楼梯间各一个,前室和楼梯间也是有防火门的。
我认为楼主这个图或者在走道和前室各设一个,或者前室设2个都可以。
回复
9楼
16层的住宅,应当是采用封闭楼梯间的,按照规范理解,封闭楼梯间内最好不要设置消火栓。
回复
10楼
设在前室就可以了,合用前室疏散通道共用,防火门可以开启,消火栓实际可以共用.
回复
11楼
这种布局是很常见的,深圳地区按2做就可以了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