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程懋坤)一、 已建成的工程,不等于是成功的工程。二、 不迷信规范,不墨收成规。三、 学习外国经验时,有一个基本国情不能忘记——我们劳动力丰富,工资低。四、 框架结构的适用高度 《抗震规范》表6.1.1,在8度区可至45m,不是指的普通民用建筑。 剧场、体育馆等大跨度公共建筑,不应划在“框架结构”范围内。五、 建筑物的高宽比,不应是一种限制。不应当作为一个审查内容,应当是教科书的内容。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程懋坤)
一、 已建成的工程,不等于是成功的工程。
二、 不迷信规范,不墨收成规。
三、 学习外国经验时,有一个基本国情不能忘记——我们劳动力丰富,工资低。
四、 框架结构的适用高度
《抗震规范》表6.1.1,在8度区可至45m,不是指的普通民用建筑。
剧场、体育馆等大跨度公共建筑,不应划在“框架结构”范围内。
五、 建筑物的高宽比,不应是一种限制。不应当作为一个审查内容,应当是教科书的内容。
六、 不能完全相信电算结果,一定要仔细校核。
2楼
一、 已建成的工程,不等于是成功的工程
有些工程,建成之后,可以认为是成功的。例如,某些新型的基础做法(桩,复合地基等等),在房屋建成后,沉降量不大,造价便宜,施工方便,等等,这种基础新做法,在房屋建成后,等于是进行了一次荷载试验,所以,可以认为是经过了考验,是成功的。
但是,对于抗震设防的工程,你所设计的建筑物的抗震能力,究竟如何,在未经过真正地震考验之前,是不能肯定下结论的。当然,现在有许多抗震试验方法,整体模型试验、振动台、构件试验……等等,但它们与真正接受地震考验,还是不一样的。有些构件,在试验室的试验效果不错,但真正遇到大地震,还是不能承受。例如日本七八十年代的格构SRC柱,在95年阪神地震时破坏较多,但试验室效果是不错的。因此,不经过真正地震考验,是不能算真正成功的。
我国最近发展了不少采用钢管混凝土柱的高层建筑。钢管砼柱是一种较好的构件,钢管对于砼的约束,比箍筋强得多。但是,钢管砼柱如果用RC梁,则梁柱节点如果处理不好,在强烈地震时可能会发生问题,尤其是有些构造做法,过于简单,我对它的抗震性能,是有些怀疑的。这种做法,虽然在试验室中做过试验,但未经过真正强震考验,其效果究竟如何,应当仔细研究。
异形柱结构在我国某些地区,用得很多,我对异形柱的抗震性能,是抱怀疑态度的。尤其是在高烈度地区,更应慎重。有人说,全国已经建了那么多,但它都未经地震的考验。最近见到一本全国性的异形柱设计规程的征求意见稿,竟然规定异形柱框架结构在8度区可建到6层高,这似乎太冒进了!不要说异形柱,就是普通方形(矩形)柱的框架结构,在8度区真正遇到8度地震时,至少其围护结构和填充墙之类的非结构构件会发生许多破坏(1976年唐山地震已有证明)。
回复
3楼
二、 不迷信规范,不墨收成规
简单说,规范是一些有经验的研究人员与工程师共同研究的成果,它是将实际工程经验与科研成果综合编制而成的。它不代表我国的最高技术水平,有时是各种因素折中的产物。
要想编出完全适应于各种工程情况的规范,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此,不能把任何工程情况都要由规范来解决,规范绝不是万能的。
规范是根据过去的工程成果编成的,它只能代表过去的成果,不能预见新事物的成长、新技术的诞生。所以,千万不能以“规范上没有”而不让新技术、新体系、新结构的产生。
一般情况下,都是先有工程实践和科学试验,然后再有规范,象现在这样的施工图审查,拿着规范一条条查,还能有新技术出现吗?
简支梁剪力计算的问题,《建筑结构》2003年8月号有一篇文章,可以一看。
回复
4楼
三、我们在学习国外经验时,不能忘记我们的基本国情。在土建工程方面,我们的劳动力,既丰富,工资又低,这是与国外截然不同的。
例如,国外的钢结构,多是在钢梁上安放压型钢板,然后铺设钢筋,浇捣砼。这样可以省去支模板的工序,节约劳动力,工效也高。
但是,压型钢板与普通支模板的做法相比,造价高不少(不能周转,一次性)。在发达国家,工人工资很高,可达我们的30~50倍,所以,有时他们宁可多费些材料以节约人工,反而合算。而我们与他们不一样,不能同样做。
我在设计海口金融中心(52层)工程时,钢梁中距4m,采用支模浇灌100厚的现浇板,效果很好,节约大量的压型钢板。
利用RC楼板的强度与刚度,与焊接工字钢形成复合梁,这样,又可节约梁的重量。
又例如,现在许多工程的基础都采用厚板,以前我们筏板基础大多是做的基础反梁带底板。这两种做法各有优缺点,总的说来,厚板耗费材料较多,造价较贵,但节省人工;后者则相反,材料消耗较少,造价较低,但人工较费。在发达国家,如前所述,人工价值高,故多做厚板;在我们,如条件合适,还是以梁板式筏基为宜。尤其新的地基规范,将核心筒周边影响系数,取为1.25,更增加了平筏板的厚度。因此,建议在可能情况下,设计成梁板式筏基。
回复
5楼
四、 框架结构的适用高度
在《抗震规范》表6.1.1中,对于框架结构的适用最大高度,7度区为55m,8度区为45m,这些高度,对于一般民用建筑,都是太高了。如果在8度区设计一栋45m高的民用建筑,层数将达12~15层,这样的框架结构,梁、柱截面将非常大,而且在地震时,由于侧向位移较大,围护结构、隔墙、管道等将遭到较大破坏,即使主体结构损坏不大,其余的损失也将很巨大。唐山地震时,影响到北京的烈度仅为6度,但王府井百货大楼(框架结构)6层一个角的围护墙倒塌,幸未伤人,但造成停业损失很大,其他例子还很多。
在89抗震规范中,表6.1.1的最大适用高度也是这个数字。我曾问过当时的主编龚思礼同志,为什么定得这么高?他说是由于化工厂一类的厂房,其机器装置高度很高,每层厂房层高往往达到10m以上,所以45m也就只有三层。
因此,一般民用建筑不能按照这种最大适用高度。框架结构层数多了之后,不但抗震性能不好,而且耗钢量大,很不经济。
《抗震规范》表6.1.2中,将“剧场”,体育馆等大跨度公共建筑,列入“框架结构”栏目内,我个人以为不够妥当。
例如剧场,一般由舞台、观众厅与门厅三部分组成。此三部分的高度、抗侧刚度、结构类型差别很大,如果设计成框架结构,当地震发生时,侧向位移将很大,而且各部分的位移又有很大差别,很容易造成较大破坏。
1972年尼加拉瓜大地震,许多房屋倒塌,但其国家大剧院由于设计得抗侧刚度很大,所以基本未损坏。
回复
6楼
五、建筑物的高宽比,不应是一种限制
80年代,大批高层建筑在全国各地兴起,许多地方缺少经验,有些同志在一起编了《高层建筑设计建议》,提出了高宽比,是为了使设计人有一个导向。这个“设计建议”,即是现在《高规》的前身。对于高宽比的规定也就延续到现在。在实际上它不应是一个限值。《抗震规范》中就未提到高宽比。
而且平面体型复杂的,根本无法去计算高宽比,以“平面最小投影宽度”来计算,也不一定对。
所以,高宽比应当是教科书里的内容,告诉初学者,一般工程的高宽比是多少。它不是一个固定的限值,所以,不应当是施工图审查的一个内容。
回复
7楼
六、不能完全相信电算结果,一定要以工程力学原理,仔细校核。
编程序者在编程时,必然有一些简化,否则不好编。例如,我们的现浇梁板是T形梁,但在编程时,许多程序将其简化为矩形梁。其结果是:梁的刚度减小很多,使计算挠度加大,不真实;对结构的整体刚度贡献减小,使计算出来的位移加大,不真实。虽然有的程序可将梁的刚度乘以放大系数1.5~2.0,但对于多数中间梁而言,2.0常是偏小的值。
还有的文章中提倡什么“精确计算”。在抗震设计中是不存在什么“精确计算”的,即使非抗震计算也是如此。我们计算时所使用的构件EI值,是以其毛截面计算的,配筋量多少并不计及,但是,国外有的试验结果表明,柱子纵筋含钢量4%者,其EI比相同截面的纵筋含钢量1%这,大40%,可见其误差之大。
此外,有些程序对于斜向构件无法外计算,等等,因此,对于计算结果,一定要仔细核对,不能算出结果就画图,尤其对于平面形状不规则,不是水平的构件;两根互相连接的悬挑构件;框支桁架等等。必要时,应当用手算简化补充计算。
回复
8楼
说得很好!
回复
9楼
谢谢指点!以后吸取教训!
回复
10楼
多谢楼主!!拜读了!
回复
11楼
说得很好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