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6.3.1.8里规定火灾确认后应切断相应部位的非消防电源,这是大家都很清楚的事情。可这两天我碰到了一个难题。最近我做了一个人防工程,在住宅的地下二层,人防内有各种风机和污水泵(不是消防电梯井的),人防办的人要求都要配双电源互投。这个要求很合理,但它们都是非消防设备,还需要强切。 所以我既给它们设了双电源,又在上一级的配电柜里设了强切。 事后,我总觉得特别扭,希望各位大虾发表一下意见。
这不完全是消防问题,也跟配电有关,大鼻山手下留情啊。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6.3.1.8里规定火灾确认后应切断相应部位的非消防电源,这是大家都很清楚的事情。可这两天我碰到了一个难题。最近我做了一个人防工程,在住宅的地下二层,人防内有各种风机和污水泵(不是消防电梯井的),人防办的人要求都要配双电源互投。这个要求很合理,但它们都是非消防设备,还需要强切。 所以我既给它们设了双电源,又在上一级的配电柜里设了强切。 事后,我总觉得特别扭,希望各位大虾发表一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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