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商住楼有32层,这层是三层全是小商铺,均不超过100㎡。现在是内走道的总长度不知道从哪儿算起,高规上说超过60米的内走道必须设置机械排烟。现在是建筑的上下两头(绿线表示)均为开敞栏杆,请各位指点一下是否需要做机械排烟?轴线之间跨度大部分为3900mm.[ 本帖最后由 mini0323 于 2010-8-6 10:26 编辑 ]
是一个商住楼有32层,这层是三层全是小商铺,均不超过100㎡。现在是内走道的总长度不知道从哪儿算起,高规上说超过60米的内走道必须设置机械排烟。现在是建筑的上下两头(绿线表示)均为开敞栏杆,请各位指点一下是否需要做机械排烟?
轴线之间跨度大部分为39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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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ini0323 于 2010-8-6 10:26 编辑 ]
22楼
个人认为自然排烟有待商榷,防烟分区要把室内所有小房间都计算进去,这样的话,自然排烟就有不是特别的合适!排烟不只是考虑走廊,店铺面积也是计算进去的,只是排烟风口设置在走廊,建议机械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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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满足走道任意一点距离自然排烟口的距离不超过30米即可,高规在这一点上其实和多规是一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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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单看走道我同意14楼的意见, 23楼的想法值得考虑.
商铺是如何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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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从高规条文看,只要内走道长度超过60米,就需要机械排烟;防烟分区内任何一点距离自然排烟口距离不超过30米,是基于此区域可以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情况,换句话说,30米这个事是采用自然排烟时的具体做法的规则,而不是判断能否采用自然排烟的条件。
从消防安全的角度看,长度超过60米,其考虑的不是自然排烟口距离走道最不利点距离问题,而是其负责疏散的区域规模问题,走道长也就意味着负责疏散的房间可能多、从房间到安全通道的疏散距离可能长,危险性高,所以必须设置可靠排烟设施。如果是否可采用自然排烟的原则是自然排烟口距离是否不超过30米,也就不用提出“60米内走道”的说法了,因为走道长度和排烟口与走道内的距离完全不是一回事。
对此案例,在实际报消防局审批时,尽管我也认为不设置机械排烟也是有可能通过的,但从实际安全的角度看,此案例在远离栏杆的走道设置机械排烟是很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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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个人感觉是不用机械排风的,因为总的环形距离虽然超过了60米,但是走道上的任意一点到自然通风都没有超过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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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不好意思,没看清你说的。你说的好像是有32层建筑,就是一类高层建筑了。一类高层建筑,内走道只要超过20m就得设机械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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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这个项目应该可以不做机械排烟
因为任一点离最近的自然排烟点都小于30米
有一本防排烟设计的国标图集上表达的很清楚,只要满足任一点离最近的自然排烟点都小于30米,尽管走道超过60米是可以采用自然排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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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规范的权威性要高于国标图集的,消防局可以坚持执行规范而无视国标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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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看09版技术措施4.9.3-5条 只要走道内最远点到窗户或栏杆的距离小于30m 就可以自然排烟 跟60m已经关系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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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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