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从事或从事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的各位同仁,欢迎来此进行经验交流,谈一谈工作的经验、教训和感触。同时欢迎各位指导!先谈一下我的看法,抛砖引玉。我目前对开发项目水保监理的前途不抱信心,作为业主出钱聘请的,服务于业主的监理,其工作并不是给业主创造价值,而是为国家的需要,作为国家投资项目还有存在可能,而对个人投资,只能是无奈之举。各位对此看法如何?欢迎参与指导!
目前正从事或从事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的各位同仁,欢迎来此进行经验交流,谈一谈工作的经验、教训和感触。同时欢迎各位指导!
先谈一下我的看法,抛砖引玉。
我目前对开发项目水保监理的前途不抱信心,作为业主出钱聘请的,服务于业主的监理,其工作并不是给业主创造价值,而是为国家的需要,作为国家投资项目还有存在可能,而对个人投资,只能是无奈之举。
各位对此看法如何?欢迎参与指导!
2楼
原先这个帖子在论坛管理板块,请大版主转过来的,所以重了,请见谅!
希望编制水保规划的同仁们在编制以及报审时也考虑一下及于司领导交流一下,来共同作好水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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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应包括:监理工程项目名称;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工作条件(如交通、办公场所等);保密内容及措施;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奖励和赔偿;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地方的年度投资计划;
(3)招标文件、标底的编制工作已完成;
(4)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
(5)项目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来源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并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要求;
(6)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
(7)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具备施工单位进入现场施工的条件;
(8)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上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9)已在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好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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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案例一
某合同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料场的位置”。在实施中,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料场,其数量、质量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不得不另辟料场,增加了费用。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而甲方认为已按合同履行,因为合同仅指提供料场位置,并未涉及数量、质量问题,故并未违约,不应承担责任。作为监理工程师,你认为增加的费用应由哪方承担?
答题要点:
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其理由是:如果按甲的解释,只需提供料场位置而不对骨料的数量、质量负责的话,必将导致一种荒谬的结果:甲方只要随意指定某一地点均可认为已履行了合同,这条规定将毫无意义。故按公平合理解释的原则,甲方的解释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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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的建设关系密切,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为增强监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将水保措施项目进行适当分类并制定相应的监理工作方法。其中Ⅰ类项目为与土建工程一并发包的水保措施和专项设施项目,此类项目水保监理的目标是控制实施进度和效果,其监理可依托土建监理单位,水保监理协助土建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参加验收工作,签署环境监理验收意见,收集、整理此类项目实施过程资料等;Ⅱ类项目主要为生态恢复工程,由水保监理独立进行监理;Ⅲ类项目主要是水保管理及监测工作的监理与资料分析,由水保监理承担,重点是以巡查为主,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防治、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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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谁有监理方面的资料呢?
能否共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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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我个人认为:水土保持监理如果不和其他联合起来,单独进行其监理,前途可能不是很好。就如1楼所说:作为业主出钱聘请的,服务于业主的监理,其工作并不是给业主创造价值,而是为国家的需要,作为国家投资项目还有存在可能,而对个人投资,只能是无奈之举。因此水土保持监理要和其他联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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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谢谢参与讨论,7楼的需要哪些方面的资料呢?论坛里面就有不少,我搞监理快十年了,也积累了部分资料,但水保监理方面我也是新手,一面摸索,一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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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谁有监理报告?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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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其中Ⅰ类项目为与土建工程一并发包的水保措施和专项设施项目,此类项目水保监理的目标是控制实施进度和效果,其监理可依托土建监理单位,水保监理协助土建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参加验收工作,签署环境监理验收意见,收集、整理此类项目实施过程资料等;Ⅱ类项目主要为生态恢复工程,由水保监理独立进行监理。
我们公司做的既有一类项目也有2类项目。一类为最近的桃江核电站水保监理,我们做的只是从业主,施工单位和主题监理那里拿点土石方工程量、护坡、排水沟等的完成量而已。二类的国债水保项目则是由我们公司独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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