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如果不能焚烧,为何不开发成CCER项目卖钱呢?
近视的火龙果
2024年01月04日 09:09:21
来自于固废处理
只看楼主

                   


         

         

         

         


         

         

         

         


         

         

         

         


         

         

         

         

秸秆焚烧在很多地方是禁止的,但传统意义上的综合利用又存在着经济性不足的问题,需要 开发为碳减排项目以获得额外性的资金补助。本文作者以湖南丘陵地区为例,分析了这个思路的可行性,由于目前生态环境部尚未颁布生物质利用的项目方法学,CCER这条路技术上暂时走不通,但走碳普惠机制,却是可行的,值得尝试。

文/刘晴

一、秸秆焚烧还是利用?

每到秋季开始收割的时候,就会出现秸秆焚烧的现象,这倒也不稀奇,千百年来都是这样做的,只是随着环保部门对于空气质量改善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对数据指标的分析,发现距离监测站较近的焚烧会导致PM2.5和PM10急剧上升,影响了最终的空气质量数据,而在重重的考核压力之下,大家都开始琢磨怎么减少秸秆焚烧现象。
对于农民和农业部门来说,秸秆烧在地里,利大于弊,既能减少病虫害的发生,又能给土地增肥,还能快速完成,开展下一轮耕种;而对于环保部门来说,则是弊大于利,影响空气质量指标,考核“亚历山大”,秸秆最好不要焚烧。
既然焚烧秸秆会影响空气质量,那就不焚烧吧,把它拉走,只要不影响农民伯伯下一轮耕种就行。
于是,在平原农作物连片地区, 例如安徽省、江西省, 有生物质利用的企业,花费少量人工和运费将秸秆收集,实现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和能源化”三化利用,变废为宝,既增加农业种植收益,又减少秸秆焚烧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循环发展。
还有像东北地区机械化收割程度比较高,在收割时用机械将秸秆破碎直接还田,在翻耕的时候埋入地下,也不影响下一轮耕种。
这两种方法是好,可惜不是所有地区都适用,例如湖南,以丘陵为主,耕地碎片化、不平整,机械化作业程度低,一直没有很好的方法处理秸秆,所以一到收割季节,秸秆焚烧问题就令人困扰。丘陵地区的秸秆处理,最主要的还是经济性不足。
秸秆虽然能够被利用产生经济价值,但毕竟不高,如果收集秸秆的人工、机械和运输费用高于其能产生的经济价值,那就无法形成一条产业链,秸秆就只能留在地里了。如果不烧掉,又会影响下一轮耕种,随着秸秆禁烧的宣传越来越多,农民伯伯陷入两难,只好抱着侥幸心理躲着烧了。
那就没有方法解决秸秆利用的经济性问题吗?
这让我想到了一个词,“额外性”。

二、额外性

先来介绍一下“额外性”,它是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下的一个核心概念和要求,通俗地讲,额外性指的是一个具有碳减排效益的项目,如果作为常规的商业项目实施,因面临财务指标差、缺乏资金、新技术性能不确定性大等困难,无法顺利实施,而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所获得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激励,有助于项目克服这些困难,从而可以顺利实施并实现相应的减排效益。
换句话来说就是, 湖南地区 秸秆利用项目在常规情况下,因财务指标差,缺乏资金而难以顺利实施,但如果开发成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就能够克服上述困难得以顺利实施,其前提是 秸秆利用项目实施后得具有碳减排效益
那这就好办了,秸秆利用是否具有碳减排效益呢?答案是肯定的。
在之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方法学中,有三个方法学是与生物质相关的,分别是CM-092-V01纯发电厂利用生物废气发电、CM-075-V01生物质废弃物热电联产、CM-072-V01多选垃圾处理方式,这三类项目备案成功的有69个,减排量备案成功的有11个,也就是说选对了利用方法,符合了方法学,就能产生碳减排量。
但是又存在一个问题, 碳排放权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主管部门易主了 。发改委的那一套被生态环境部给扬弃了,一切要适用于新的玩法。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3年10月24日发布的四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包括《造林碳汇方法学》《并网光热发电方法学》《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方法学》以及《红树林营造方法学》,没有发布关于生物质利用的方法学,之前发改委发布的方法学又全部作废了,要成为国家核证减排项目目前没有技术途径。那还有什么办法吗?
办法也不是没有,我想到了另外一个词“碳普惠”。

三、碳普惠

“碳普惠”是指将企业与公众的减排行为进行量化、记录,并通过交易变现、政策支持、商场奖励等消纳渠道实现其价值,是一项创新性自愿减排机制。
它通常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碳金融”的方式,通过构建一套公民碳减排“可记录、可衡量、有收益、被认同”的机制,对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并赋予一定价值,从而建立起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入全民减排行动。
碳普惠在许多省份已经有所尝试和应用,例如广东省发布了《废弃衣物再利用碳普惠方法学》,湖北省发布了《规模化家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法学》;也有一些市州发布了地方的碳普惠方法学,例如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浙江省丽水市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试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发布了《乐清市居民低碳驾驶与绿色出行碳普惠方法学(试行)》等。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开发碳普惠方法学,引导企业、个人开展节碳行为,形成量化的碳资产,赋予经济价值,促进碳减排行为。
那么,对于秸秆焚烧现象严重的地方,是不是可以出台秸秆利用的方法学,利用碳普惠机制,引导生物质利用企业和个人自发地开展秸秆利用行为呢?我认为是可行的。
最后,来说说,谁来买这些碳普惠,如果碳减排行为经过官方认定之后形成了碳资产,但是没有买方购买,也就起不到引导的作用。
市场上有哪些主体会购买碳普惠呢?一般是具有社会责任的央企、国企,大型的会议,标注“碳中和”的机构和建筑等,需要购买碳减排量。那么,在体制机制设计恰当的情况下,我想通过碳普惠机制补足秸秆利用经济性缺陷的路径是可行的,至少是可以尝试的。
如果实践成功的话,也会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一个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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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发电
2024年01月05日 08:27:54
3楼

这份资料不错,支持与鼓励多上传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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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蓝天
2024年01月05日 09:37:31
4楼

“碳普惠”是指将企业与公众的减排行为进行量化、记录,并通过交易变现、政策支持、商场奖励等消纳渠道实现其价值,是一项创新性自愿减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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